原標題:悅華酒店持槍搶劫案當年在廈門震驚一時 23年后劫案最后一名嫌疑人落網
據廈門晚報報道潛逃了23年的犯罪嫌疑人,曾一度改頭換面出國打工,他還以為事情就這樣過去了,沒想到東窗事發,最終歸案。
1994年1月3日,發生在悅華酒店的一樁持槍搶劫案曾震驚一時。身為酒店保安的嚴某當年20歲,他為劫匪提供了時間、地點等信息,助其得手。近日,湖里區檢察院以涉嫌搶劫罪對嚴某提起公訴。
文/記者 彭菲 通訊員 蔣藝超 制圖/劉哲姝
朋友決定搶劫,他竟選擇相助
1974年出生的嚴某初中肄業就沒再念書了,1990年,他來到廈門打工,后來在悅華酒店游戲廳當保安,和幾個年紀相仿的老鄉經常往來。
1993年12月的一天,上完晚班的嚴某和朋友黃某俤閑談,嚴某說,他押送游戲廳的營業款到辦公室,看到保險柜里放了很多錢。他感嘆,這輩子還沒見過那么多錢。
說者無心,聽者有意,黃某俤開始蠢蠢欲動。黃某俤將此事告訴了嚴某鋒、莊某國,這三人打算一起“干一票”。他們趁嚴某上班時來到酒店,還向嚴某問明了押送錢的時間、路線和保險柜的位置。有一天,嚴某偶然看到了他們繪畫的酒店地形圖,還標注了營業款的押送路線,嚴某這才知道這幾個人不懷好意。不過,他選擇了不聲張,他還告訴這幾個人,押送時只有一男一女兩個人,周末時人多,營業款也會比較多。
嚴某鋒等人決定于1994年1月3日凌晨動手,因為1月1日、2日正是周六、周日。
暴力實施搶劫,三人團伙落網
1994年1月2日晚上,嚴某鋒、黃某俤和莊某國在金寶酒店門口攔了一輛出租車。他們提著一個帆布包,包里裝著繩子、膠帶、手套、褲襪、土獵槍等作案工具。路上行人和車輛不多,車子開到南山路時,他們持槍脅迫司機,坐在副駕駛座上的嚴某鋒伸出左腳踩剎車,并拔下車鑰匙。然后,他們將司機押到旁邊的小山坡,將其雙手反綁在樹干上,并蒙住眼,封上嘴。
黃某俤開著劫來的出租車,載著嚴某鋒和莊某國來到悅華酒店,嚴某鋒將車牌的最后兩位數字涂掉。然后他們坐在車上緊盯著游戲廳,伺機而動。第二天凌晨,一名女出納和一名值班保安押送營業款走向另一棟樓的辦公室。這三人用褲襪蒙面,跟到辦公室門外。他們分別持槍、匕首、馬刀沖了進去,逼迫出納打開保險柜,然后將出納和保安捆綁封嘴,搶走了保險柜內的14.4萬元人民幣、800美元和1000元港幣,隨即逃離現場。
1997年至2001年間,潛逃的嚴某鋒、黃某俤和莊某國先后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并因構成搶劫罪受到法律的制裁,主犯嚴某鋒被判處死刑。
潛逃二十多年,曾到國外打工
1999年,警方找到了嚴某的家,但嚴某已逃至國外打工。據嚴某歸案后交代,他先到馬來西亞打工,并為自己換了一個馬來西亞的身份,然后以這個身份前往澳大利亞。2003年,嚴某回國。為了再次出國,他在江西找人又辦了一個新身份,包括身份證和護照。2005年,他再次前往澳大利亞,直到今年1月份回國。嚴某告訴民警:“我很害怕,就出國去了。”
據嚴某鋒當時的供述,得手后,他們分給嚴某5000元。這一分贓的細節在1999年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嚴某鋒、黃某俤作出的刑事判決文書中有記錄。
嚴某的假身份是今年1月份被發現的,嚴某乘機抵達北京,入關時海關工作人員告訴他,他的身份信息已被注銷了。后來嚴某打聽到,是因為當年給他辦虛假戶口的人被抓了。今年8月,嚴某在福清市被舉報,經過當地警方核實發現嚴某在廈門涉嫌搶劫案,被廈門警方上網追逃。至此,嚴某終于歸案。目前,案件仍在審理當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