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標題:海滄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所工作人員陳志宏違紀案例剖析——貪欲不止步 放縱如猛虎
廈門日報訊(通訊員夏紀軒)他不是手握重權的領導干部,也不具有國家公務員身份,他只是一名事業單位的基層工作人員,卻充分地利用手中的一點權力和工作便利,大肆收受拆遷戶等人共100多萬元的巨額賄賂,損害了群眾的合法權益,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
他就是海滄國土資源與房屋管理所(以下簡稱“海滄土地所”)聘用的工作人員陳志宏。
2017年5月11日,他的“好日子”走到了盡頭。這一天,他因嚴重違紀被海滄區紀委立案審查,不久又因涉嫌違法的問題被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9月,陳志宏被開除黨籍,這一年,他37歲。
“在全市如此高壓的反腐態勢下,一名非在編的年輕工作人員,竟敢如此大膽收受賄賂,數額巨大,令人震驚。陳志宏違紀案例很典型,教訓也極其深刻!”海滄區紀委一位負責同志如是說。
虛幻的美夢以權謀私終成空
陳志宏也曾是一個追求上進,工作認真,渴望成功的年輕人,他原本可以通過正道實現夢想,但他卻選擇了一條錯誤的路徑――以權謀私,大肆收受賄賂。
陳志宏美夢的破滅,源于海滄區紀委在查處一起黨員領導干部違紀案件時發現的問題線索。事實上,去年下半年以來,陳志宏就隱約感到情況不妙,因為他長達8年的工作崗位被調整,不再負責配合征地拆遷房屋產權初查工作。
“我認錯、悔罪,只是不知道后果這么嚴重。”在與陳志宏剖析其違紀原因時,他狠狠地抽著煙,說到痛心處,總是不經意地費力咳嗽,在煙霧與咳嗽聲中沉默。
2008年,海滄土地所讓他負責對海滄街道、新陽街道被拆遷房屋產權情況進行核對、確權,具體工作就是對街道征遷辦移送的《海滄區農村房屋征收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進行初查,對被征收人提供的土地與房屋權屬證書(或有效批準文書)與國土資源檔案資料進行核對,實地核查房屋實際情況,擬制情況調查報告,做好《登記表》的出檔和后續審批報送工作。
開始的幾年,陳志宏還比較“老實”,但在2012年以后,隨著海滄區大開發大建設,大量的房屋要被拆遷補償,大量的拆遷戶需要安置,陳志宏手中初查權的“含金量”越來越高。那些急于想拿到拆遷安置補償款,早點簽訂補償協議,獲取優先挑選好房源機會的拆遷戶紛紛找上了陳志宏,請托他早點做好《登記表》的初查并及時出檔、報審。
“2012年前后,一個朋友給我打招呼,請托我加快辦理一個拆遷戶房屋產權的初查,我答應并辦理了,事后為了表示感謝,這位朋友轉送我2萬元。”這是陳志宏收受的第一筆“人情費”。
從那時開始,陳志宏嘗到了權力的滋味,權力帶給他“有面子”的虛榮和伸手可得的金錢利益,讓他有種啃骨吸髓的快感和虛幻,從此一發不可收拾。他坦承在初查過程中對“送了錢的”進行“優先安排”“抓緊安排”“用最快的速度進行確認、出檔”,甚至“打電話給拆遷公司,要他們盡快送件” 。
2012年,是陳志宏受賄最瘋狂、數額最多的一年,受賄金額達數十萬元,其中,他的一個“好朋友”周某為請托之事先后送給他39萬余元。此后陳志宏依然不收斂不收手,從2012年到2016年,他先后收受數十名相關人員的賄賂。
他的嚴重違紀行為,破壞了公平、公正的辦事原則,讓一些“關系戶”優先甚至插隊享受到了政府拆遷安置的利好,侵害了一些拆遷戶的權益,帶壞了社會風氣,進而損害了黨和政府形象,在群眾中造成惡劣影響。
多行不義必自斃。陳志宏最終因罪行敗露導致美夢破滅,有人說他“用六年的風光‘揪著一顆心’享受美夢帶來的快感,卻要用余生的歲月去體驗終身難忘的痛苦。”
天真的僥幸 聰明反被聰明誤
“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是一條鐵律,但陳志宏在相當長時期卻不以為然。這不僅是源于他對法律的無知和缺乏對黨紀國法的敬畏,還有一個致命的原因,就是存在他內心深處天真的僥幸。
陳志宏心存僥幸有外部因素的激發。當時海滄土地所在配合征地拆遷工作中存在崗位設置缺陷、監管制度不全、工作程序不規范等問題,給“聰明”的他帶來了可乘之機。比如,陳志宏當時所在的崗位沒有設置AB角進行相互監督,從對《登記表》初查到實地核查,基本上就是他一人完成。再加上長期以來沒有對他進行輪崗,在實際工作中,《登記表》什么時候初查好出檔,調查報告中的問題寫到什么程度,對誰的審批件優先報送給所領導和分局領導審批,都由他一個人決定。陳志宏知道其中的門道和風險,卻敢于大膽收受“人情費”,就是僥幸認為在對《登記表》出檔時限上做點手腳,拿點好處,沒有人監督,也不容易被發現。
事實也是如此。陳志宏經常利用一些拆遷戶對政策、規定不熟悉,存在擔心無法順利通過審核的畏懼心理,以各種理由對一些政策允許,本應得到順利確權的房屋產權拖延、卡殼不予辦理。比如一些人的房屋產權證字跡磨損,房屋四至比對、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登記名字出錯等問題,都成了他拖延初查的“借口”和收取賄賂的“門道”。
一位拆遷戶回憶:在村里啟動征拆工作后,他便遞交了房屋產權相關材料,但過了七八個月,還未收到簽訂補償協議的通知,他到海滄土地所打聽原因,陳志宏以“你家房屋產權屬于‘海澄縣舊證’(海滄區歷史上曾歸屬漳州市海澄縣),凡屬于海澄縣舊土地證的,暫不予審批”為由,不予辦理。這位拆遷戶當即表示愿意出12萬元“人情費”。不久后,他就接到陳志宏的電話,說《登記表》已填好出檔。事后,陳志宏收到了該拆遷戶的12萬元,后來這個拆遷戶又如法炮制,請陳志宏幫忙親戚加快辦理房屋產權確認。
陳志宏的“聰明”還表現在他的“隱性受賄”上。一些請托人知道他家開了茶葉店,于是就在請托事前或者事情辦成之后到他家的茶葉店喝茶,并以購買茶葉的方式送上“人情費”。陳志宏僥幸以為,這種“人情費”算不上受賄。為此,他收受的多筆“人情費”都是在茶葉店里進行。他辯解說:“我總不能拒絕他們上門消費吧!”
“這是他自欺欺人、自我安慰的說法,為什么這些請托人要去他家而不是別人的茶葉店購買茶葉,而且一‘買’就是數萬元?”一位辦案人員稱,以購買茶葉的形式行賄與直接送現金相比,具有人情往來的隱秘性,但本質上仍然是赤裸裸的利益交換。事實上,不少請托人以購買他的茶葉為名向其行賄,根本就沒有拿走他店里的茶葉。陳志宏后來在審查筆錄里也坦承:“他們說給我買茶葉,只是表面的托詞,這樣說雙方面子上比較好過,不會難堪。”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陳志宏活在無知無畏的僥幸里,終究紙包不住火,聰明反被聰明誤,自取其辱。
難飲的苦酒 后悔終身不堪言
“現在只要手上沒事情,我就會想過去那些破事,想著想著就想哭”“前幾天,我用水龍頭的水洗頭,同舍的一個人經過我身邊,停下來問我,你長出的頭發又白了”“我一直擔心年邁的父母,心疼還在讀書的可愛女兒,對不起跟著我受苦受累并一直愛我的妻子”……
鐵窗里的陳志宏,與我們聊起他的現狀時,竭力不讓我們看到他的眼淚,但泛紅的雙眼和緊握的雙拳,透露出他的痛苦和悔意。
“我是一個喜歡靠自己骨頭長肉的人。”出身農村家庭,不是名校畢業的陳志宏,在剛參加工作的幾年里,一直保持著上進心。他的同事回憶說:“他平時在工作中話不多,有長期寫工作日記的習慣,堅持將每天工作的情況及存在的問題和一些對工作的思考、建議寫在工作日記本上。”但就是這樣一個人,其隱藏在內心的虛榮心卻不為人所知。“我真后悔自己太愛這張臉,好面子,愛虛榮。”陳志宏坦承這是他走上違紀道路的一個內在原因。因為他是非在編,工資待遇也不是很好,就更渴望能得到同事朋友親人的尊重和社會的認可。他原本可以通過勤奮工作,清白做人贏得尊重,體現價值。但是他卻采用以權謀私的方式來滿足自己的虛榮,以致“陰溝里翻船”。
“平時忙于工作,不注重學習黨紀法規,造成法律意識淡薄,這也是我被‘干進來’的原因!”陳志宏反思自己近年來放松了警惕、放松了戒備,沒有抵制住誘惑,“不懂得克制和放棄、不自重、不自愛” 。
“我告訴我的律師,讓家人把我的違紀違法所得退繳給司法機關。”陳志宏說,他希望把過去長在身上的思想毒瘤全部清除掉,與過去做一個徹底的決裂,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當我身陷囹圄的時候,我才知道金錢、財富、地位不過是糞土、塵埃、過眼云煙,那么無足輕重,只有一家人團聚,開開心心、平平淡淡一起過日子,才是真,才是這個世界上最最寶貴的東西!”可惜,陳志宏明白得太晚。
【短評】要高度警惕違紀助推者
陳志宏嚴重違紀,除了他內心的貪欲以及單位對他教育管理和監督缺失外,還有一個問題引起我們的思考――是誰助推了陳志宏一步步滑入違紀的深淵?
作為基層一名沒有職務、非在編的一線工作人員,陳志宏在幾年內收受“人情費”高達100多萬元,有人形象地說他是以“蒼蠅”的身軀,吃成“老虎”的胃口。
那么,究竟是誰把他的胃口喂養得這么大?翻開陳志宏的案卷,認真查閱了他違紀和涉嫌違法的情節、細節,發現陳志宏很少直接收受拆遷戶的錢財,而是那些希望優先辦理或插隊辦理的拆遷戶通過陳志宏的“好朋友”轉送給陳志宏的“人情費”,也有一些是通過陳志宏工作關系上的朋友或熟人轉送的,比如一些村干部、拆遷公司員工等。陳志宏也坦承,“那些送錢給我的拆遷戶,我很多都不認識,工作規定我們也不能與拆遷戶直接見面”。
陳志宏反思時說過這樣的一句話:“我太相信朋友了,從一定的意義上說,我是被他們坑了!”調查證明,促成陳志宏一筆筆“人情費”的,大部分都是他的朋友,有人把這些人稱為“介紹行賄”中間人。這些人送錢給陳志宏,大部分也是受人請托,替人送錢,也有部分是為了促進拆遷公司拆遷事項的加快推進,減少拆遷工作成本等目的來介紹送錢等。這些說法也許有一定的事實根據,但是,這種行為帶來的后果卻是嚴重的,正因為有這些所謂朋友的“搭橋”,陳志宏才更敢收,并助推了他走向嚴重違紀的道路。同時也損害了找不到關系沒有請托的其他拆遷戶的權益,更重要的是破壞了社會風氣,很可能導致形成一種行業潛規則。這些“介紹行賄”的行為,如果是村干部、基層公職人員就更不應該,因為它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破壞了基層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這些所謂的“介紹行賄”中間人,其行為是否涉嫌介紹行賄罪,應該由司法機關最終認定。但是我們必須高度重視這種現象的存在,高度警惕這些助推陳志宏違紀的背后人。要切實加強對這些問題和現象的研究,強化黨紀法律教育,完善相關制度和懲戒機制,有效遏制這種“介紹行賄”成為權力掮客的途徑和通道,以維護我市風清氣正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態。
【鏈接】
陳志宏悔過書(摘選)
我對自己所犯的錯誤悔恨不已!
想到我年邁的父母白發蒼蒼,長年勞累,我經常淚如雨下!為我操了一輩子心的父母,我該如何盡孝道?我該如何報答你們含辛茹苦把我拉扯成人的養育之恩?父母求什么?無非是子女們平平安安、健健康康過日子,而我能給他們的是什么?給的是今時老邁還要為我承受這種切膚之痛。
老爸老媽,兒子對不起你們!
想到我尚且年幼的女兒,她肯定會不停地追問,爸爸去哪兒了?爸爸怎么不回家?爸爸怎么沒有回來接她上學、放學?……當她問起時,我的父母、我的妻子該如何向她解釋?我該如何去彌補我對她幼小心靈造成的深深傷害?
女兒,爸爸對不起你!
想到我年輕的妻子,她為這個家庭忙忙碌碌,辛辛苦苦,勞心勞力地付出,沒有埋怨,默默地跟著我受苦受累。而今,家庭上有老下有小的重擔卻要她一個弱小女子來承擔,會不會把她弱小的身板壓垮?我該如何去面對她,因為我給她造成難以彌補的虧欠。
老婆,我對不起你!
……
爸、媽、女兒、老婆,沒有你們的陪伴,我真的好孤單,我心里被恐懼包圍、掩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