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說法】 小區內管發生破損漏水 水務通知物業已算盡責 福建重宇合眾律師事務所郭豐律師說:“關于小區管道漏水的這個問題,我同意水務集團公司的說法,這個管道確實屬于小區內管部分,當時施工也是小區開發商負責的,產權隸屬全體業主所有,因此與水務集團公司沒有關系。” 郭豐表示,小區內管破損造成漏水,水務集團公司的工作人員及時發現并通知物業后,就算盡到了責任。至于流失的自來水,只能由小區業主共同承擔。也就是說,無論是使用的水還是流失的水,水務集團都是根據小區總表收費,分表抄完后和總表的差額就算作公攤。 從公平角度出發 可與供水企業協商分擔 福建遠大聯盟律師事務所徐林武律師說,根據相關條例,居民住宅室外的供水設施發生故障時,由供水企業負責維修并承擔相關費用。室內的供水設施發生故障時,用戶可以要求城市供水企業進行搶修,城市供水企業應當及時搶修,并可收取合理費用。他認為該條款的規定比較模糊,因此室外供水設施發生故障,供水企業也應“承擔相關費用”,從責任主體及公平角度出發,可以理解為承擔包括維修費、漏水費等在內的相關費用。他建議小區居民與供水企業協商漏水費用的分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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