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 擦寫時需帶上“審核通過”截圖 地址變更也要注意 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民警提醒大家,無論通過哪一種渠道申請居住證“簽注”,都要保存好“審核通過”的截圖。持證人帶著居住證和“簽注”的“審核通過”截圖,才能到居住證受理點辦理擦寫業務。 一些居住證持證人在有效期內更換住址,要先辦理居住證的“地址變更”業務,才能辦理居住證的“簽注”。“地址變更”業務在居住證受理點和“i廈門”網站上都可以辦理。 警方也查處多起騙領居住證的案件,涉案人員被罰款和刑事處罰,警方也提醒大家,在辦理居住證時切勿弄虛作假。 【鏈接】 居住證簽注申請 相關規定 1、根據《福建省實施<居住證暫行條例>辦法》的規定:居住證每年簽注一次。居住證持有人在我市連續居住的,應當在居住證簽發滿一年之日前一個月內申請辦理。 2、辦理條件:本人居住證和身份證、居住地住址或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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