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方看法】 停車場 大力推行線上支付 省人工緩解擁堵 “目前,全國的萬達廣場都在大力推廣線上支付,效果也是不錯的,確實對緩解擁堵有很好的效果。”記者撥打湖里萬達廣場商業管理有限公司的客服電話,客服回應說,如果司機不會在線上綁定車牌號和手機,崗亭的收費人員會拿掃碼槍,掃司機的付款碼就可以了。最近,為了方便不會用微信的人,公司特地在仙岳路方向出口增設現金支付服務。告示牌還沒做出來,但如果司機到服務臺詢問,都可以知道去那個出口可現金支付。 昨晚,記者再次到仙岳路出口方向崗亭詢問收費員,得到的答案依然是無法使用現金。 “我們停車場在今年6月就全面啟用無人收費的模式,這樣一來省了人工成本,也讓車主更加方便。如果有司機不會繳費,只要在出入口的道閘前按下人工服務按鈕,工作人員就會來幫忙。”地豐體育營運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員說,這幾個月來,無人收費的效果還是不錯的,沒有收到投訴。 市民 一味的無現金支付 會成為“霸王條款” 停車場方面認為,無人收費模式是便民之舉,但市民卻眾說紛紜。有些市民認為,一味的無現金支付,會成為“霸王條款”。 “現在很多人出門都不帶錢,但手機必備,手機就可以線上支付。”在軟件園二期上班的市民陳女士認為,自從采用線上支付后,軟件園內的通行能力大大提升。 但也有一些司機說,雖然他們有微信,但不會用來支付,因為覺得不安全。今年60歲的市民王先生說,萬一哪一天忘帶手機了,那要怎么繳停車費? 記者了解到,無人收費停車場一般要求先掃碼關注公眾號或小程序,點擊停車繳費,通過注冊賬號、綁定車牌、選擇支付方式后付款。不少人對隱私保護提出質疑和擔憂。“綁定手機號和車牌號支付停車費,讓我覺得很不安全。”市民楊先生表示,他對這種要綁定各類信息后才能繳費的方式很不認同。 律師 不能為推廣移動支付 侵犯消費者的選擇權 福建英合律師事務所何童欣律師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三至六條明確規定,人民幣是我國的法定貨幣,包括紙幣和硬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妨礙人民幣流通。商場停車場有條件收取現金,不應該隱藏現金支付通道。 “盡管移動支付已成趨勢,但商場停車場不能為了推廣移動支付而侵犯消費者現金支付的選擇權。從消費者的角度來說,移動支付尚未普及到所有年齡段,部分年紀較大的消費者不習慣使用移動支付,亦有部分消費者擔心第三方平臺安全或信用度不夠而拒絕使用,停車場需要認真對待此問題。”何童欣說,如果消費者遭遇拒絕接受現金的情況,可直接向停車場所屬商家指明行為的違法性,要求其收取現金;如果仍然不接受,可以向人民銀行投訴舉報,也可以向消協反映 福建義全律師事務所律師李梓豪認為,停車場如果拒收現金,違反《人民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拒收現金的告示屬于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強制規定,屬于無效條款。不僅如此,若商家拒收人民幣現金造成車輛無法及時出庫,因此給車主造成損失,應當認定商家負有過錯,商家需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停車場如果設置專門的線上支付崗亭,一定要有多個出口,也要有人工繳費通道,讓消費者有選擇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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