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點1 補助標準為同類城市最高 近日,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聯合印發《廈門市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實施辦法》,并于12月5日起開始接受網絡申報。這意味著,“廈門人才新政45條”提出的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正式落地實施。 針對目前全國各大城市正在開展的優秀人才爭奪戰,新政提出,新引進落戶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人員以及獲得教育部認可的碩士以上學位歸國留學人員,按碩士每人3萬元、博士每人5萬元發放生活補貼。據初步了解,此項補助標準為全國同類城市中最高。 按照此前數據測算,廈門每年預計將有約3500人可享受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新政落地實施后,這一數字預計將進一步增加。 亮點2 畢業生在職人才都可領取 《實施辦法》適用于廈門企業(含民辦非企業)和市、區(園區)屬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的新引進人才,駐廈省部屬事業單位(不含參公事業單位)新引進人才也可參照執行。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政策覆蓋面廣,新引進人才不僅包括新接收的高學歷畢業生,還包括新調入的在職人才、新來廈工作的歸國留學人員。 哪些人屬于新引進人才?《實施辦法》規定,自2017年7月10日起,經廈門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準,新引進廈門轄區工作且同時符合以下4個條件的人才屬于新引進人才:具有廈門戶口;引進時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經教育部認證在境外取得的碩士以上學位,其中碩士不超過35周歲、博士不超過40周歲;經市組織、人社、教育部門核準并已辦理入廈人事關系;申請時在廈繳納社會保險費已滿三個月以上(含三個月)并且社會保險關系仍在申報單位。 亮點3 補貼可直接進入個人賬戶 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申請實行“全程網辦”,申報時無需提交紙質材料,無需到窗口辦理,補貼資金也無需層層轉發,可一次性發放至人才個人賬戶。 新引進人才只享受一次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未通過審核的,可在引進之日起一年內再次提出申請。已享受新引進人才生活補貼的人才,晉升學歷學位的不予補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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