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徐景明通訊員郭培榮羅瑋)車齡五年多、車況很差,居然還打著“專車”的旗號拉客。交通執法人員當場查扣該車,相關網絡預約車平臺公司也將面臨3萬元以內的罰款。 近日,交通執法支隊翔安大隊在翔安新店巡查時查扣一輛“專車”,經現場查詢,該車并未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而且車齡已經五年多。“我明明叫的是‘專車’,結果來了這么一輛破車,還那么貴,簡直虧大了!”叫車乘客抱怨著。 《廈門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明確規定:首次申請網約車經營的車輛,《機動車行駛證》載明的初次注冊日期距申請之日不得超過3年,也就是說,該車駕駛員很可能用其他新車注冊接單,而實際上用這輛舊車運營。 交通執法人員表示,相關網約車平臺公司應守法經營,積極開展車輛、駕駛員的信息核查,確保乘客的合法利益和出行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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