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權的“熊出沒”貼貼紙,目前該案正在審理中。 廈門晚報訊(記者 彭菲 通訊員湖法宣)孩子們喜愛的“熊出沒”系列卡通形象,在湖里區人民法院自貿區知識產權法庭也成了“紅人”,去年至今,該法庭受理29起糾紛案件涉及該系列卡通形象,多家食雜店因出售盜版文具、玩具成為被告。 昨天上午,湖里區人民法院召開通報會,公布了該院自貿區知識產權法庭一年多來的審判工作情況,并發布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 所賣玩具上印“光頭強”,食雜店被華強公司起訴 2014年12月17日,華強方特(深圳)動漫有限公司(簡稱華強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湖里殿前的一家食雜店買了一個名為“小熊軌道”的玩具,該玩具上印有“光頭強”的形象。華強公司當即辦理了公證,進行證據固存。2016年8月,華強公司向湖里區人民法院同時起訴多起案件,均為著作權財產糾紛,這家食雜店就是其中一案。 華強公司以國家版權局頒發的《著作權登記證書》為證,認為他們對“光頭強”“熊大”“熊二”等動漫形象享有著作權。該公司認為,動畫片《熊出沒》具有很高的知名度,而食雜店未經許可銷售帶有“光頭強”形象的玩具,涉嫌侵權,因此要求該食雜店停止銷售侵權商品,并賠償經濟損失。 庭審中,食雜店一方辯解稱,并不知道自己進貨銷售的是侵權商品。 今年3月,湖里區人民法院審理認定,食雜店侵害了華強公司的著作權,因未提交證據證明所銷售的侵權產品有合法來源,應承擔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的民事侵權責任。因此,一審判決食雜店停止銷售并銷毀侵權產品,并賠償華強公司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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