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繳書的累計欠費 竟然沒有起始日期 耐人尋味的是,催繳通知書上標注的“您自__年__月起至2017年11月已累計拖欠水費……”而自哪一年哪一月并沒有明確標注,留了空白?!案也桓覍懯菑氖裁磿r候開始計算的水費?他們是害怕業主發現存在重復收費嗎?”業主林先生質疑。 此外,居民們還對水費的公攤提出質疑。業主鐘女士反映,“物業公司按照平均每戶每月約8元的水費計算公攤,小區里一共910戶業主,以每噸水的水價計算,每月需用掉2400多噸的公攤用水。也就是說,每天有80多噸的公攤用水,顯然不合常理!” 目前新一屆的業委會剛剛成立幾個月,正聘用專業的會計人員在對賬。 物業回應: 水表未出戶 用水量無法準確統計 創優物業是深圳彩生活集團旗下企業,“本以為物業的資方是上市公司,管理會規范一些,沒想到連賬目都做不清楚。”一位業委會工作人員對導報記者說。 針對業主反映,創優物業負責人吳女士認為,問題的癥結在于水表未出戶,造成用水數據無法準確統計。她介紹,小區900多住戶的水表都是安裝在室內的老式水表,有一部分出現銹蝕損壞,無法準確讀數。由于水表未出戶,工作人員進行入戶登記存在很大難度。 吳女士表示,水表出戶困難重重,一樓住戶甚至要敲掉地板才能出戶,因此有些住戶不愿配合。對于一些水表讀數不準的住戶,物業統計數據時只能進行粗估。例如,3口人每月按20噸、4口人按30噸……有的住戶幾年未交水費,也只能進行粗估。這樣便造成了財務統計出現誤差,他們為了得到居民理解,還特意擬了《道歉信》。 475萬元或不準確 很可能地下管網漏水 提起水務集團的《律師函》,吳女士認為,廈門水務集團475萬的數據應該是不準確的,由于地下管網存在很大可能的漏水現象,希望三方進一步協商。她說,早在2015年,公攤水費就出現偏高問題,有業主提出質疑,物業立即協同水務集團進行排查,但未查出原因。2016年,公攤水費再度增高,經水務部門進一步排查,檢測到地下管網出現兩處漏水,隨后對一處進行修復,另一處始終未查明。2017年,這一問題依舊存在,便導致了如今的矛盾。 吳女士介紹,物業也有苦衷,她表示小區里鐵門生銹重新粉刷、車庫停車線的劃設等費用,暫由物業墊付,“這些小維修,甚至是地下管網的維修,業委會都表態不愿拿出公維金”。 關于巨額的水費欠賬,該如何解決?目前物業公司暫未給出解決方案。 律師說法: 物業可替水務集團代收水費 物業不能收取任何額外費用 北京東元(廈門)律師事務所陳奇斌律師認為,水務集團與各用水戶之間的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合同雙方應嚴格履行相應義務。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雙方對某一事項有爭議時,特別是該事項爭議存在較大合理性和較大社會影響時,應盡量待事項查明后再行處理。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可以替水務集團代收費用,但絕不能收取任何額外費用。該小區用水戶對于用水量暴增原因的質疑存在合理性,物業管理部門出具了道歉信表示可能存在工作失誤,要進一步核實用水問題。物業公司應當按照業主家中水電表上顯示的度數,按照供水、供電公司制定的價格來收取,不得私自抬高價格。至于水、電管道的維修費用,如果公有部分的管道發生維修,可以動用公共維修基金。如果沒有公共維修基金,相應的損耗費用,則需要由業主來公攤,但不能將此費用加入到水電費當中。 希望物業公司可以正視問題,和業主解決費用問題,同時也建議業主們,有必要時,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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