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12月21日廈門訊(本網記者 盧超穎)為不符合參保條件的外地腎移植患者辦理廈門社會保障卡,囂張嫌疑人持卡在廈泉漳等地醫院套取藥品進行銷售,共騙取醫保基金2996萬元。目前,11人犯罪團伙已被抓捕并由廈門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近日,廈門市人社局梳理出人社領域十大信用懲戒典型案例,并向社會公布。這十大案例涉及工資支付、騙取養老金、多領撫恤金等多種類型。廈門市人社局提醒,企業及個人均應嚴格遵守社會信用相關規定,以免因失信行為給自身帶來不良后果。
案例一:
2016年10月28日,廈門港龍國際休閑股份有限公司10名員工向廈門市思明區人社局投訴,反映公司拖欠員工2016年7月至9月工資。經查,該公司于2016年9月中旬關門停業,拖欠10名員工工資126463.72元,法定代表人洪某無法聯絡。廈門市思明區人社局依法于2016年11月14日在該公司辦公場所張貼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并通過手機短信的方式將《限期改正指令書》直接送達給法定代表人洪某,該公司逾期未支付。
思明區人社局于2016年12月26日將該案移送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廈門市公安局思明分局于2017年1月16日予以立案偵查。2017年5月份,市人社局將該公司評為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C級嚴重失信單位名單;7月,市人社局將該公司拖欠工資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納入“失信黑名單”。
案例二:
廈門圣林工貿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20日停產,共拖欠14名員工工資276720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劉某一直無法取得聯系。2017年3月31日,廈門市集美區人社局依法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公司于4月6日前發放員工工資,公司逾期未支付。
2017年4月11日,廈門市集美區人社局將該案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處理。4月17日,集美公安分局正式立案。7月份,市人社局將該公司拖欠工資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納入“失信黑名單”。
案例三:
2016年12月27日,北京港源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6名員工向廈門市人社局投訴,稱其在某建筑項目進行敲打磚墻施工工作,被拖欠工資24500元。廈門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于2017年1月16日向該公司下達《調查詢問書》,但該公司未配合調查。2017年3月7日,監察支隊下達《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改正違法行為,該公司仍未改正。
鑒于該公司經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違法行為,市人社局于2017年3月16日立案調查,直至2017年3月24日,該公司仍逾期未能改正其違法行為。5月10日,市人社局依法對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處以罰款人民幣3000元。2017年5月份,市人社局將該公司評為用人單位工資支付行為C級嚴重失信單位名單,并將對公司的行政處罰情況錄入廈門市企業信用平臺系統。
案例四:
2017年4月22日,廈門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發現某建筑項目存在勞資糾紛,支隊立即立案進行調查。經查,這一項目裝修工程勞務承包單位為安徽春國勞務建設有限公司。安徽春國勞務建設有限公司項目生產管理員鄭某以口頭協議形式,先后招用張某等多個施工班組進場施工,既未簽訂承包協議,也未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用工管理不規范,未及時做好用工實名制登記,工人流動性較大,拖欠工資人數及拖欠數額主要由各班組長上報提供,而該公司對實際人數及拖欠金額并不確定,導致勞資雙方引發爭議。截至2017年6月21日,安徽春國勞務建設有限公司尚拖欠張某等64名工人工資1545407元。
7月13日,市人社局依法作出勞動保障監察行政處理決定,責令公司依法足額支付張某等64名工人工資1545407元。經責令整改,該公司于2017年8月4日前支付完所拖欠的工人工資,并向支隊提供相關支付工資的整改材料。同時,市人社局將該公司拖欠工資情況通報市建設局,建議將該公司納入廈門建筑領域“黑名單”。
案例五:
2017年7月,廈門某環境藝術工程有限公司2名工人向市人社局投訴,稱由該公司承接的一公園改造項目存在未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的違法行為。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向該公司下達《勞動保障監察調查詢問書》,要求該公司于2017年8月3日提供相關材料并配合調查。但該公司一直未配合調查,曾多次申請延期提供。
市人社局于2017年8月17日立案調查,監察支隊先后向該公司下達了兩次《限期改正指令書》,責令公司于2017年8月28日前主動改正其違法行為。直至9月15日,該公司才提供“投訴人被拖欠工資的情況說明(加蓋公章)”,離整改期限已逾期12個工作日。2017年10月18日,市人社局依法向該公司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對其處以罰款。2017年10月底,市人社將對公司的行政處罰情況錄入廈門市企業信用平臺系統。
案例六:
為獲取非法利益,犯罪嫌疑人陳某等人通過廈門一些公司以掛靠、代辦的方式,從全國、全省各地招攬一些患有腎移植的重病、大病病人,為這些不符合參保條件的外地腎移植患者辦理廈門社會保障卡,爾后持卡在廈門、泉州、漳州的一些醫院套取藥品進行銷售,11名犯罪嫌疑人共計騙取醫保基金2996萬元。
廈門市人社部門在日常監管中,通過“智慧醫保信息管理平臺”進行醫保基金使用情況分析時發現,一些參保人長期在省內異地聯網結算定點醫院門診超量開取藥品,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些參保人具有參保單位、參保時間集中,戶籍信息呈現地區聚集,就診醫院、就醫時間、開藥醫生相同,所開藥品數量和金額巨大等等特征,其參保行為與就醫行為極度異常,已遠超出正常單位參保和就醫看病購藥藥品使用量范疇,符合涉嫌以虛構勞動關系掛靠參保實施醫保騙保欺詐特點。針對此情況,廈門市人社部門以涉嫌通過虛構勞動關系、有組織實施醫保騙保向公安機關報案。廈門市公安部門與市人社部門有關人員通力協作,共同組成專案組實施抓捕。
市人社部門啟動醫保稽查程序,糾正醫保違法違規行為,對涉案的298位非本市戶籍參保人的社保卡全部凍結使用,并與省及相關地市醫保經辦機構溝通,協調處理省內聯網即時結算涉案的醫療費,拒付、止付相關定點醫院違法違規醫療費用。廈門市人民檢察院已提起公訴。
案例七:
原廈門某廠退職人員盧某2003年1月1日死亡,2010年9月14日注銷戶口,其妻子簡某通過隱瞞盧某死亡事實、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手段,2003年2月至2013年7月共冒領養老金171,648.1元。廈門市社保中心通過法律途徑進行追討。龍巖市永定區人民法院以詐騙罪判處簡某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緩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萬元,并向其繼續追繳未還的贓款。
案例八:
廈門某機械工業有限公司職工鄧某工作時,右手不慎被卷入無心磨床,造成右手拇指、食指及中指受傷,經認定為工傷,鑒定為傷殘柒級。單位未為鄧某繳納社會保險,鄧某就工傷保險待遇向同安社保中心提出先行支付申請,同安社保中心按照規定向鄧某支付工傷保險待遇106410.63元。
廈門市社保中心通過法律途徑向鄧某原單位追繳鄧某工傷先行支付待遇。同安區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被告廈門某機械工業有限公司償還原告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墊付鄧某的工傷保險待遇賠償人民幣106410.63元。因該公司一直未償還廈門市社保中心墊付的工傷保險待遇,同安區人民法院受理了廈門市社保中心申請的強制執行,將強制執行款106410.63元轉至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基金賬戶。
案例九:
吳某配偶原單位為廈門市同安區某拖鞋廠,吳某于2014年2月過世,由于其家屬沒有及時申報,廈門市社保中心2014年7月獲取到其過世的信息后從2014年8月起才停發其撫恤金。廈門市社保中心向其直系親屬發出追繳函,同時多次電話聯系吳某直系親屬,要求其退還多領的撫恤金。其家屬也曾到廈門市社保中心咨詢,但一直未退還多領的撫恤金。
2015年2月,廈門市社保中心通過法律途徑向吳某直系親屬追繳多領的撫恤金。2016年12月同安區人民法院開庭申請此案件,吳某直系親屬當庭表示愿意退還多領的撫恤金。2016年12月30日,廈門市社保中心基金賬戶收到吳某家屬退還的多領撫恤金6482.5元。
案例十:
廈門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收到韓某投訴,稱廈門某食品公司有兩個月未為其繳交社保。經核實,該公司對兩個月期間的勞動關系無異議。市社保中心強調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應依法按時足額為員工繳納社保費,如存在應繳未繳時段,則需盡快辦理補繳手續。隨后,市社保中心收到廈門某食品公司提交的蓋有公司公章的社保費補繳證明,補繳證明上明確已為當事人韓某補繳了兩個月的社保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