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1 凝聚城市管理力量 建立“大城管”,解決職能分工交叉不明晰問題 各相關職能部門下沉力量,讓管理服務進社區 思明區正在全面總結鼓浪嶼“大城管”經驗做法。(記者王火炎 航拍器攝) “這半年,島上占道的攤販、拉客的‘野導’,少了很多。”居民劉暢眼中的變化,得益于2017年9月鼓浪嶼管委會頒布實施的《關于加強鼓浪嶼風景名勝區(文化遺產保護地)綜合管理的通告》,更離不開“大城管”體制的配合。 “現在,島上治理方便多了。”鼓浪嶼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大隊長黃琮深有感觸。城市管理千頭萬緒,觸及利益盤根錯節,涉及的職能部門也多。 按照《鼓浪嶼“大城管”體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街道擁有人員考核權和資產使用權,設立聯合執法隊,統籌城管執法、市政、環衛、綠化等部門力量,最終形成人權、物權、事權相分離,“街道主抓、業務部門指導”的城市綜合管理格局。這也意味著,相關職能部門的力量下沉到街道,統一服務于城市管理。 街道綜治辦加掛“城市管理辦公室”牌子,綜治城管辦主任兼任主任,負責統一涉城市管理職能部門的協調。這個新設立的辦公室,就像個“指揮中心”。首先通過建立花名冊,對駐島城管執法、旅游質監、市政、綠化、環衛各部門人員進行梳理;其次,借助微信工作群、綜合指揮平臺、對講系統,將各部門人員進行有效整合。 一旦有什么情況,信息就會上報匯總到綜合指揮平臺。然后,再依據問題的性質歸屬,通過平臺和微信工作群,派發至對應的工作人員,明確處理時限。“各相關部門第一時間到達處理。”黃琮說,工作人員還需在規定時限內將處理結果報告平臺。 借此,實現對街道轄區各類城區管理事項的統一受理、統一分拔、統一監督、統一考核,各環節緊密銜接,確保事事有報告、有處理、有反饋、有監督。這樣的工作機制,避免了各部門推諉的情況,也讓多個職能部門形成聯動,最有效地解決城市管理中遇到的各種情況問題。 接下來,思明區將在鼓浪嶼改革經驗的基礎上,在有條件的街道推廣。更重要的是,這個工作機制還將讓城市管理進社區。“不再只有執法,還會有服務。”思明城管相關負責人說,城管部門的管理力量和服務內容也將隨之下沉。社區的人最了解自己的社區,若是執法人員能“扎進”社區,那么,有任何“風吹草動”,他們最先知道,就可更加有效制止新增違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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