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峽導報報道(記者錢玲玲)新年伊始,廈門就給企業派發“紅包”了,要幫助企業減負,支持實體經濟發展。 昨日,導報記者從廈門市人社局獲悉,根據《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繼續實施階段性降低企業部分社會保險費的通知》要求,自2018年1月起,廈門繼續執行原社保費相關減負政策。 三種保險都繼續減負 減負涵蓋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 養老保險,單位繳費比例由14%調整為12%;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最低標準由上一年度社會平均工資60%調整為最低工資。 醫療保險,本市戶籍參保人員,單位繳費比例由8%調整為6%;外來戶籍參保人員,單位繳費比例由4%調整為3%。 工傷保險,按照企業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實行減半征收。 減負政策執行期限為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企業無需做任何操作 導報記者了解到,此次減負政策中養老保險減負,只適用本市轄區內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不包括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的人員。 此次減負政策執行,企業無需做任何操作,地稅部門會依據減負標準,生成社保費應繳數據。 另外,失業保險減負政策仍按照《關于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有關問題的通知》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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