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執法長效機制 形成打擊違法犯罪合力 “兩法銜接”、協作聯動機制、執法督查協作……近年來,廈門市檢察機關按照最高檢的統一部署,立足檢察職能,積極構建執法協作機制,形成打擊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合力。 廈門市檢察機關積極推進“兩法銜接”機制建設,促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無縫銜接。 加強平臺建設,對環保、土地、海洋與漁業等成員單位開展培訓,推動成員單位對涉嫌犯罪案件錄入、網上移送等制度的落實,指派專人進行網上巡查。與公安、農林水、環保、國土等單位定期通報案件信息,聯席會商疑難熱點問題,追蹤督辦重大典型案件。共督促行政執法機關向公安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件,監督立案2件。 共建執法長效機制。市檢察院與市中級法院、市公安局、市環保局制定《關于建立辦理環境違法犯罪案件協作聯動機制的意見》,確保打擊的力度和效果。各區檢察院均與各區環保部門建立民事行政檢察與環境保護協作機制,共享生態治理方面的案件線索。其中,同安區檢察院會同區法院、公安、國土、環保、農林、水利等九個部門共同制定《關于全面構建生態環境司法保護聯動機制的實施方案》,形成打擊合力;會同環保等部門出臺群眾舉報環境污染犯罪獎勵辦法,推動全社會共同關注環境污染問題。 加強執法督查協作。主動介入環保等部門開展的環境保護督查,掌握企業超標排污情況通報、環境執法督查報告、群眾控告舉報材料等信息資源,獲取辦案線索。聯合市環保局等單位運用聯合檢查、檢察建議等方式,推動相關部門開展對非法采捕交易紅珊瑚、電鍍污染、破壞林地、盜采海砂等犯罪的專項整治,促進生態領域源頭治理。海滄區檢察院會同環保部門對省環保廳掛牌督辦的3家環境違法企業進行專項督查工作,促使企業履行行政處罰,進行整改并通過驗收。 加強監督 確保刑罰執行 不打折扣 2016年8月,廈門市檢察機關發現程某、曾某等人被判處實刑但未實際執行刑罰,遂向審判機關發出核查函,督促對程某、曾某等人判實刑未交付的情況進行核實,通報未交付執行的具體原因。得到回復稱,程某和曾某等人患有肺結核、高血壓等疾病,被看守所暫不收押,后下落不明。 檢察機關及時督促審判機關加強與辦案單位聯系,對程某、曾某等人采取抓捕措施,但截至2017年5月,該二人仍未被抓獲執行刑罰。6月,檢察機關再次向審判機關和偵查機關發函督促,并走訪看守所,要求看守所在程某、曾某等人被捉獲后要依法收押,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后程某和曾某陸續被抓獲,并移交刑罰執行場所執行刑罰。 2017年,廈門市檢察機關共清理出45名判實刑未交付執行刑罰罪犯,分別向審判機關和偵查機關發出《關于共同做好判處實刑罪犯交付執行工作的函》,督促偵查機關加大對在逃罪犯的抓捕力度,審判機關加大交付執行力度,加強與執行逮捕機關和看守所的協調力度等,督促對35人采取抓捕措施,對30人進行收押。 2017年3月,檢察機關通過辦案系統確定了被判處緩刑的人員名單,在與居住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核對后發現因盜竊罪被判處拘役四個月,緩刑六個月的劉某未依法到居住地司法行政機關進行報到。檢察機關隨即聯系劉某本人,劉某表示其居住地安徽省淮南市鳳臺縣現處冬季,天氣很冷,不想回去報到。在檢察機關明確告知劉某不按時入矯的法律后果后,劉某仍未回居住地入矯。2017年5月中旬,檢察機關發出《收監執行檢察意見書》,基于劉某的行為已嚴重違反《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等相關規定,建議審判機關對其撤銷緩刑,收監執行。最后劉某緩刑被裁定撤銷,并被收監執行。 2017年4月―6月,廈門市檢察機關與司法行政機關開展聯合執法大檢查,對全市38個司法所社區服刑人員日常監管制度的落實情況進行聯合執法大檢查,重點檢查是否存在脫漏管和決定收監未收監情形等。 此外,廈門市檢察機關還加強了刑罰變更執行檢察工作,突出重點,將職務犯罪的罪犯、涉黑涉惡涉毒犯罪的罪犯、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侵財型犯罪的罪犯等作為重點審查對象,進一步規范刑罰變更執行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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