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 推進反腐倡廉向縱深發展 2017年,廈門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70件82人,人數同比上升3.8%,涉案金額2億余元。突出辦理大案、要案,查辦處級以上干部13人,涉案金額百萬元以上案件22件,大案、要案率分別為51.4%和15.9%。 圍繞人民群眾關切的征地拆遷、車駕管理和城管執法等重點領域,著力查辦以權謀私、貪贓枉法和失職瀆職等行為,對30名行政執法人員立案偵查。同步介入燃爆、交通等重大責任事故調查37起,查辦事故背后瀆職犯罪4人。 全面開展“清積凈手”、偵查結案和追逃追贓專項工作,成功追回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5人,凍結財產及追回贓款贓物1000余萬元。 深化職務犯罪預防,推動職務犯罪源頭治理。聯合銀監、郵政等單位,在全市中外資銀行、廈門會晤籌備單位等領域,開展“服務廈門會晤”等專題預防教育,受教育人數近1.7萬人次。 強化訴訟活動監督 守護公平正義 法律監督是檢察機關的立身之本。在過去的一年里,廈門檢察機關充分發揮檢察職能,強化對刑事立案、偵查、審判和刑罰執行活動的監督。 在全市設立駐派出所檢察工作室23個,推動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監督動態化、常態化。 強化對審判活動的監督。加大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錯誤等的監督力度,提出刑事抗訴或再審檢察建議9件。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請抗訴及再審檢察建議19件。監督虛假訴訟系列案14件,涉案金額達1300余萬元。針對訴訟程序和審判人員的違法情形,發出訴訟程序違法檢察建議5件。 強化對判決裁定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以職務犯罪、涉黑涉惡涉毒犯罪等八類罪犯為重點,加強刑罰變更執行檢察監督,審查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案件1987件,提出糾正假釋裁定不當意見7件次。加大對財產刑執行的監督力度,督促公安機關對35人采取抓捕措施,監督看守所、監獄收押31人。加大對法院民事行政執行的監督力度,提出民事行政執行監督檢察建議23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及行政執法權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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