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一)要取得計劃生育積分,需要打印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嗎? 根據計生部門規定,戶籍在本省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以及戶籍在外省但已向現居地的村委會、居委會提交本人婚育證明的隨遷子女父親(母親)不需要再打印計生證明。積分系統將自動調取。 (二)取消原辦法規定在島內務工和連續居住要滿2年、在島外務工和連續居住要滿1年的基本條件,而調整為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申請條件,是否意味著今后在廈門入學更容易? 不是,當前廈門隨遷子女和戶籍適齡入學人數持續增加,學位供不應求已成常態。實際上,在學位緊張的情況下,還是要看積分的高低,積分高的機會較大,積分較低的可能連民辦學校也無法派入。隨遷子女父(母)應根據提供的學位數,合理預期,提前做好準備。 (三)什么是“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積分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是指按積分高低對申請人進行排序,然后由電腦根據申請人的位序,按照申請人志愿順序檢索派位招生。 (四)參加積分入學派位,被派到民辦學校的,是否需要再繳納學費? 可以免除學雜費、課本費和簿籍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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