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許曉婷黃璜通訊員林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近日進一步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通過“交管12123”APP進行。駕駛人可自主選擇在交通違法處理窗口或者通過“交管12123”備案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備案后,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 該消息于2月24日發布后被許多人誤讀,出現了“3月1日起,駕駛證銷分有新規”的相關傳聞。昨日記者從市交警支隊獲悉,一些市民受網傳不實信息的誤導,扎堆辦理。交警部門針對辦事群眾較易產生誤解的要點作出提示,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合理安排業務辦理,切勿扎堆辦理。 誤解1處理非本人車輛的交通違法,改為自助辦理 澄清:是補充,而非更改 通過“交管12123”APP自助注冊綁定、處理非本人車輛交通違法,是對窗口辦理相關業務的補充,并非更改,原有的窗口辦理渠道不受此影響,市民無須扎堆辦理。 誤解2凡處理非現場處罰的交通違法,都要先實名注冊及綁定車輛 澄清:注冊及綁定只針對自助處理渠道,窗口渠道不受影響 實名注冊及車輛綁定,只針對自助機、手機APP、網站等自助渠道的辦理,窗口現場的辦理不受新規影響。選擇到窗口辦理非現場處罰業務的市民,只需現場提供本人駕駛證、身份證及機動車行駛證等原件材料即可。 誤解3實名注冊及車輛綁定必須到窗口才可辦理 澄清:既可窗口面簽,也可經手機、網站操作辦理 選擇自助渠道辦理非本人車輛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在實名注冊和車輛綁定時,除了可到窗口面簽綁定之外,還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或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管理平臺辦理用戶注冊,注冊完成后即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申請綁定非本人名下的車輛,自助渠道的辦理無須再到窗口另行面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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