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雷妤)廈門軌道交通管理也要立法了。今后若有施工單位隨意在地鐵保護區內施工、市民在地鐵內做不文明的事,或將受到處罰。 昨日,廈門市人民政府網站發布一則“廈門市法制局關于公開征求《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意見的通知”,向廣大市民和社會征求意見。 《廈門經濟特區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結合廈門經濟特區實際,旨在加強軌道交通管理,保障軌道交通建設、運營安全,維護軌道交通運營秩序,共七章52條。《意見稿》中哪些內容與你我息息相關?晨報記者為您一一解析。 亮點1 隨意施工處5萬元以下罰款 地鐵1號線建成后,除了運營之外,還面臨著一個重要內容:保護。試想,若有單位任意在地鐵沿線鉆探施工,對地鐵運營將造成多大的危害? 《意見稿》中規定地鐵安全保護區范圍,如地下車站與隧道外邊線外側五十米內、地面和高架車站以及線路軌道外邊線外側三十米內、出入口等建(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范圍外側十米內等。 其中,地下車站與隧道外邊線外側五米內、地面和高架車站以及線路軌道外邊線外側三米內、出入口等建(構)筑物結構外邊線和車輛基地用地范圍外側五米內等屬于特別保護區。 在特別保護區內,除必需的市政、園林、環衛、人防工程,必需的水域疏浚工程,與軌道交通建設有關的工程以及經依法辦理許可手續的現有建筑改建、擴建工程以外,不得進行其他建設(作業)活動。 未征求軌道交通經營單位意見、未制定軌道交通安全保護方案的,或者未按照經軌道交通安全保護方案實施的,由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處以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
相關閱讀:
- [ 01-17]廈門市軌道交通6號線漳州(角美)延伸段 力爭今年8月份動工
- [ 01-09]廈門軌道交通集團巡查地鐵 發現不文明行為631起
- [ 01-08]市人大二次會議:廈門今年將制定軌道交通管理條例
- [ 10-28]廈門軌道交通2號線爆破作業 道路交通臨時限制
- [ 10-28]廈門軌道交通1號線蓮花路口站將圍擋施工半年多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