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吳海奎) 垃圾不做分類或者把分類投放的垃圾再混裝混運,這樣的行為都不允許!3月6日,思明區就有兩名清潔工因混裝垃圾而被城管部門責令整改。昨日,記者了解到,我市已開展生活垃圾分類混裝混運聯合整治行動及全市生活垃圾分類執法工作專項督察行動,為期2個月,到5月31日結束。此次行動由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牽頭。 3月6日上午,市生活垃圾分類混裝混運聯合整治組檢查思明區檳榔西里時發現,該小區一清潔工在用三輪車收集生活垃圾過程中,把廚余垃圾、餐廚垃圾、其他垃圾混合在一起收集。該行為涉嫌違反《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第十九條。整治組成員現場拍照、錄像固定違法證據,并現場協調物業公司負責人、社區負責人、督導員、轄區執法中隊執法隊員到場處理,隨后,城管部門開出責令整改單。當天下午,整治組檢查思明區文屏一期小區時,同樣發現一名清潔工將不同類別的垃圾混裝在一起,該清潔工也被責令整改。 據介紹,下個月,執法部門還將對檢查中發現的垃圾分類問題進行“回頭看”,確保整改落實到位,對拒不整改的,屬地執法中隊將及時介入,依法立案查處。 【鏈接】 違反規定拒不整改 個人和單位都將被罰 《廈門經濟特區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為可回收物、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單位和個人都應分類投放、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每個環節都缺一不可。如不履行生活垃圾分類義務且拒不改正,個人和單位都將受到罰款處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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