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票網站:特價機票不支持退改簽,銷售時已告知。 當事人:售票平臺是否有權設置這種條款? 律師:賣家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 廈門日報訊 (記者薛堯)在網上花了2000多元購買機票,當需要退改簽時,卻被告知只能退回60元稅費。近日,市民杜女士就遇上了這樣的麻煩事。記者了解到,杜女士所購買的機票為低價機票,但低價機票就不能享受退改簽的服務嗎?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了解。 半個多月前,市民杜女士在去哪兒網上,購買了一組3月6日、7日往返于廈門和泰國曼谷間的機票。但因為家中有急事,杜女士臨時改變了自己的行程,相應的,機票也需要改簽。“這個月1日,當我進入賬戶準備改簽時,發現我所購買的機票是不支持退改簽。” “當時購票時,因為比較著急,我并沒有看清該票的退改簽條款,這是我的疏忽,但是平臺網站是否有權設置這種機票不支持退改簽的條款呢?”杜女士在承認了自己的疏忽后,也提出了她的質疑。 杜女士還表示,她找到了去哪兒網站的官方客服人員進行退改簽的申請,但工作人員在了解情況后,將平臺的可支持的退費結果以短信的形式發送給了她。“花了2000多元購買機票,最后只能退我60元,這是肯定不能接受的。” 昨日,記者聯系上了去哪兒網相關負責人楊先生,在了解情況后,楊先生第一時間與平臺核實情況。 “經核實,杜女士所訂購的機票是屬于特價機票,并且在預訂時,平臺上已展示該票為不可退訂的機票。”楊先生解釋道,因為平臺和航空公司的退票政策一致。但考慮到客人是因特殊原因申請退票,去哪兒網僅按誤機情況,收取客人300元費用,并且已將處理結果告知了杜女士。 隨后,記者從杜女士方面了解到,去哪兒網平臺確實已經和她就退款問題達成一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章第十六條中明確提到,不得設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條件。”廈門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告訴記者,雖然平臺上顯示該機票不支持退改簽,并且在醒目位置提醒了消費者,但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所提到的,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背法律、法規的規定。 “杜女士在平臺上購票,是自愿行為,并且在支付成功后,確實與平臺存在著一種合約的關系,但平臺設置的低價機票不支持退改簽的條例,違背了相關的法律法規。”鄭志寧還提醒讀者,在網上預訂產品,尤其是預訂特價機票、特價酒店等產品時,應多留意該產品的使用要求及限制,避免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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