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張平原
廈門日報訊(記者程午鵬通訊員思公政)男子喝醉酒乘的士回家,兩部手機不翼而飛,懷疑被的士司機盜走,卻沒有證據。昨日,思明警方通報這起案件,的士司機和銷贓手機店店主均被刑拘。
醉酒打的回家
手機不翼而飛
1月21日凌晨3點多,何先生與朋友在殿前一家KTV喝完酒,乘坐的士回蓮前東路的住處。何先生上車時手里抓著兩部手機,一部是九千多元買的蘋果X,另一部是兩千多元的華為,他一上車就睡了過去。
的士行駛途中,何先生醒了過來,手上的華為手機不見了,他用蘋果X撥通了華為,但無人接聽,隨即關機。
何先生在住處一覺醒來,發現自己的蘋果X手機也不見了,他懷疑兩部手機都在的士車上,于是通過朋友找到這輛的士,以及車輛所屬的公司,打電話問了的士司機,對方說沒撿到這兩部手機。
“很可能就是的士司機偷走的。”何先生心生懷疑,但又拿不出有力證據,他為此報了警。
頂替兒子開的士
見財起意偷走手機
蓮前派出所接到報警介入調查,當晚的士司機名叫夏某華,當晚替兒子“頂班”并無的士營運資格。民警聯系夏某華的兒子,對方說夏某華已回老家。不過,民警掌握到夏某華在廈門,還搬了家。3月9日,在思明刑偵大隊的支持下,蓮前派出所民警在前埔社抓獲夏某華。
根據夏某華的供述,途中,何先生的華為手機滑落到駕駛座左側,他撿到后關機。下車后,何先生的蘋果X手機落在座位上,他又收入囊中。
夏某華說,華為手機帶回老家給孩子玩,蘋果X手機則以4800元的價格賣給前埔一家手機配件店的老板朱某源。民警找到朱某源時,手機已被賣掉。
目前,夏某華因涉嫌盜竊被刑拘,朱某源因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也被刑拘,警方正對案件調查中。
【提醒】
貪小便宜收購贓物
將受到法律懲處
民警提醒大家,收購贓物不僅是違法犯罪行為,也是對違法犯罪的變相幫助,請不要因貪圖小便宜收購贓物,否則將受到法律懲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