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 (記者 陳萬泉葉芷蔚)“我家小孩近半年時間玩游戲偷偷充了3萬多元,不知道現在還能不能把錢要回來?”近日,市民林先生撥打廈門晚報市民熱線說,自家的小孩小林才13歲,近兩年來沉迷網絡槍戰游戲,2016年的時候充值3000余元,近半年來變本加厲,偷偷用他媽媽陳女士的微信充值3萬余元,直到上個月中旬才被發現。 “其實這不是小林第一次玩游戲花錢了,2016年就在游戲里面充值了3000多元的壓歲錢。”林先生介紹,從此林先生開始嚴控小林玩游戲,還把電腦上了密碼鎖,沒想到還是防不勝防。 據林先生介紹,這一次,小林經常以學習需要為由使用電腦,期間還會找借口拿陳女士的手機,通過微信把銀行卡的錢充值進游戲賬戶之后,小林還會把微信和銀行卡的扣款信息馬上刪掉。從銀行打出流水賬單來看,小林一般玩游戲的時間是在中午12點和晚上8點左右,有些時候隔好幾天才會充值一次,有時候一天會充值四五次。 林先生有些懊惱地說:“小孩子用他自己的身份信息注冊了賬號,這錢是小孩子花了,但是孩子只有13歲,現在我們就是希望能和游戲公司協商,看能不能把錢退回。” 記者昨天下午撥打了游戲公司4399客服電話,客服人員回復道,如果未成年人偷用父母手機給游戲充值的事實成立,父母可與其取得聯系,他們將協商妥善處理。 林先生在和4399客服聯系后,客服要求其提供微信轉賬的賬單信息,而這些信息已經被小林刪除,目前林先生只好先找騰訊公司要回賬單信息。 【律師說法】 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 游戲公司行為或涉違法 福建巽明律師事務所黃云健律師解釋道,根據《網絡游戲管理暫行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不得為未成年人提供交易服務”。第二十條規定“網絡游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應當遵守以下規定:提供服務時,應保證用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進行注冊,并綁定與該用戶注冊信息相一致的銀行賬戶。”從林先生的描述來看,游戲公司存在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行為。 本案中小林13周歲,其游戲消費金額高達3萬余元,該消費行為明顯與小林的年齡、智力、精神狀況不相適應。如果確定為小林消費的,還可以從消費行為無效的角度,向12315投訴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游戲公司返還小林消費的費用。 因此,本案中,林先生和陳女士可以要求4399公司返還小林游戲消費的費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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