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優秀女性系列報道之四
東南網3月16日廈門訊(本網記者 鄒玒 通訊員 張謝池)大家都說,清官難斷家務事,處理家事糾紛太瑣碎。
海滄區人民法院家事法庭的劉亞帆,卻每天都在與這些家務事打交道。家事審判意味著要付出更多的耐心和堅持。
劉亞帆說,自己有時也難免心累,但累的同時,也有很多的小確幸,這樣的小確幸在當事人那里,可能就是大幸福。
昨日,本網記者也走進劉亞帆的“小確幸”。
維護婦女兒童及老人權益
2009年,劉亞帆進入海滄區人民法院工作,2013年4月被抽調參與家事法庭的籌建工作。
家事法庭自設立之初,就以保護家庭弱勢成員利益尤其是婦女、兒童及老人的權益為原則,重點關注家庭健康、婚姻質量、夫妻感情維護和修復、兒童健康成長,切實保障未成年人權益、促進家庭穩定和社會和諧。
在審判中,劉亞帆也同樣將這種理念貫徹執行。堅持將調解工作作為工作重點,置于審判的全過程,重點引導當事人克服心理障礙、梳理情緒、化解矛盾、重建和諧家庭關系。
2014年9月,劉亞帆作為承辦法官,頒布了廈門市第一份離婚糾紛中“人身保護令”——根據原告宋某某提交的報警回執、門診病歷及診斷證明、傷情照片、法醫學臨床檢驗鑒定書等證據,迅速啟動審查機制,最終認定被告鐘某某確對宋某某實施家庭暴力,遂依法作出“人身保護令”,禁止被告鐘某某毆打、威脅、騷擾、跟蹤原告宋某某。
被告鐘某某也因家庭暴力行為在離婚時向原告宋某某支付了一定的經濟賠償。通過頒發“人身保護令”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臨時庇護所為受家暴婦女、兒童撐起保護傘。
家事法庭堅持不公開審理,保護當事人尤其是未成年人的個人隱私和身心健康,盡可能引導和幫助當事人修補、改善原有的家庭、婚姻關系。此外,這里也堅持處理涉及婦女兒童權益的案件糾紛優先,努力發揮婦聯婦女維權的優勢。
認真調查創新思路
幾年的家事審判實踐,讓劉亞帆對婚姻不易、生活不易有了更深層面的感悟。
“家事審判有自身的特殊性,比如家事調查的重要性、對家庭暴力證據的認定,舉證責任的倒置、加大法院調查取證的力度等。”劉亞帆表示,這些特殊性,對家事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有一個案件,女方起訴離婚,主張家庭暴力已持續將近二十年,男方否認且不同意離婚,反說女方有第三者,長期不盡夫妻義務。可是,女方未提交證據。
劉亞帆沒有簡單的以首次起訴一方不同意離婚即予駁回。而是委托本院的家事調查員向男方所在的村委會、鄰居等社會關系進行深入調查,同時錄取了兩個成年的女兒的證人證言,結合各方面調查結果,對女方長期遭受家庭暴力的事實進行了認定,并判決雙方離婚。
女方表示,終于結束擔驚受怕的生活,快五十歲時開始自己的新生。
此外,在審判中,劉亞帆還從細微處著手,處處用心改善婚姻家庭關系。持續引入婚姻心理輔導機制,有效化解多起婚姻家庭糾紛。審前發放勸和歌、致夫妻書、致父母書,庭前通過調查問卷的方式從感情基礎、婚后生活、子女撫養等各方面了解當事人情況及訴訟預期,庭后組織家庭式調解等。
這些用心小做法,方便糾紛調處時理清家庭矛盾脈絡,迅速找到調解突破口,消解家庭矛盾。
真心溫情融洽法庭內外
近年來,劉亞帆與家事法庭的同事們積極建立完善與婦聯及社區聯動機制,連續數年與婦聯、司法局等單位對轄區的未成年緩刑犯進行考察、回訪和幫教。
每逢假期,劉亞帆的工作就要加倍——中小學生的法制夏令營、冬令營,正是培養未成年人法律意識的好時機。此外,她和同事們還多次到轄區內學校和社區開展法制宣傳和講座,為老人講解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引導他們學習更好保護自己的權益,享受幸福的晚年。
在家事法庭工作以來,劉亞帆承擔了庭內主要文件及制度規范的起草工作,起草了海滄法院家事庭家事審判工作制度、流程規范等,參與創設了家事調查員機制、外地戶籍未成年人監管幫教機制、反家暴人身安全保護機制,工作中注意與與婦聯等基層組織的聯動互助,積極推廣與婦聯組織的訴調對接機制,這些創新舉措在實踐中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