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江海蘋通訊員張萍)借走被害人手機,利用事先掌握的密碼,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通過網絡借貸、轉賬的方式先后盜用6000元現金。近日,集美區人民檢察院對犯罪嫌疑人張某涉嫌盜竊罪提起公訴。 2017年10月的某天,張某以玩游戲為由借走被害人王某的手機,趁被害人不注意,利用事先掌握的支付寶交易密碼,從被害人王某綁定于手機的支付寶螞蟻借唄套現人民幣6000元,并轉賬至張某自己的支付寶賬戶,隨后刪除所有轉賬記錄。一個月后被害人王某發現自己支付寶中的錢被盜,于是報警,張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辦案檢察官認為,張某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檢察官提醒:在網絡支付、網絡借貸日益便捷的今天,市民在使用支付寶等第三方支付平臺時需提高警惕,切忌輕易告知他人自己的支付寶賬號、密碼、銀行卡等個人信息,并及時關注賬號內的資金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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