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證不一”可能是審核失誤 針對“潮人租車”“摩范出行”的信息審核問題,記者分別撥打了兩家所屬企業(yè)廈門潮人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華夏出行有限公司的客服電話。客服均表示將轉達記者的疑問。然而,截至記者發(fā)稿時,僅有廈門潮人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給予了回應。 “這可能是工作人員的失誤,我們會進行調查。”廈門潮人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運營負責人謝智偉告訴記者,按照要求,駕駛車輛需要“人證合一”,后臺的工作人員會審核身份證信息和本人照片是否一致。 謝智偉說,不僅如此,工作人員還會特別注意身份證是否在有效期內,駕齡是否超過半年,“以前我們對駕齡沒有要求,后來發(fā)現(xiàn)新手出險的概率比較大,所以新增了這一條”。由于是人工審核,不排除出現(xiàn)疏漏,“我們會盡快進行整改,同時也希望利用科技手段,讓審核流程更加準確”。 據介紹,“摩范出行”去年10月份才上線,目前平臺共有100多部有資質的車輛上線運營。 將加大對共享汽車的監(jiān)管 共享汽車市場魚龍混雜,經營共享汽車的企業(yè)需要具備哪些資質? 按照要求,共享汽車企業(yè)首先須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旗下的每一輛汽車還需要取得《租賃汽車證》。也就是說,不僅企業(yè)要有證,每輛車也要有證,無證的車輛上路屬于違法行為。 記者從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了解到,目前“摩范出行”尚未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GoFan”“潮人租車”雖然已經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但存在部分共享汽車還未取得《租賃汽車證》就已上路的情況,對此,交通執(zhí)法部門已經進行了處罰,并要求其進行整改。 “‘精靈出行’我們此前沒有接觸過,這是第一次接到反映,接下來我們會重點對此進行調查。”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直屬大隊工作人員介紹,就在幾天前,他們也調查到了幾起共享汽車的違法行為。 “當時有兩人準備租用‘潮人租車’的共享汽車,前往漳州。”工作人員介紹,他們調查發(fā)現(xiàn),這輛車沒有取得《租賃汽車證》,執(zhí)法人員當即通知該公司負責人到場配合調查,并將這輛非法租賃的汽車登記保存待進一步調查。按照規(guī)定,“潮人租車”將面臨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近期調查中,執(zhí)法人員還發(fā)現(xiàn)“摩范出行”華夏出行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未經允許擅自從事汽車租賃經營活動,“GoFan”北京首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將未取得《租賃汽車證》的車輛投放使用,以上企業(yè)也將面臨不同程度的處罰。 “若用戶使用未取得相關合法證件的車輛,便無法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zhí)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說,下一步工作將加大對共享汽車的監(jiān)管力度,對不合規(guī)的企業(yè)嚴查到底,消除道路安全隱患,有效維護廈門良好的道路運輸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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