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萬達廣場地上停車場停放著近20輛共享汽車,供市民租用。
海西晨報訊(記者雷妤)掃一掃、點一點,沒有常規租車的復雜手續,就能輕松租到一輛汽車。如今,當人們享受著“共享便利”時,可曾想,安全隱患也悄悄“共享”了。
前幾日,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對共享汽車例行檢查時就發現,有的共享汽車企業未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就從事汽車租賃經營,還有企業未取得《租賃汽車證》便上路“共享”。
昨日,晨報記者對進入廈門市場的多家共享汽車進行調查發現,在對駕駛者的資質審核上,共享汽車平臺還存在諸多漏洞。
持異性身份證竟注冊成功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萬達廣場旁的露天停車場。停車場停放著近20輛共享汽車,分別為“GoFan”“摩范出行”“潮人租車”“精靈出行”四個品牌。其中,“GoFan”數量最多,“潮人租車”“摩范出行”其次,“精靈出行”數量最少。停車場管理人員介紹,這些共享汽車已經“包月”停放,租車無須再繳交停車費。
記者先打開“潮人租車”APP進行注冊,按照平臺要求,記者分別上傳了身份證和駕駛證信息。為驗證人證合一,平臺額外要求記者拿身份證拍照。注冊過程中,記者特意上傳了男同事的身份證和駕駛證信息,且持他的身份證進行拍照。只要審核人員稍微留意就會發現,記者上傳的照片是一名女性頭像,而手持的身份證顯示的是男性信息。
然而,大約半個小時后,記者手機上收到了一條短信提醒:您提交的認證申請審核已成功。也就是說,記者接下來只需要繳納定金,就可以租車了。
沒有駕照也能順利租到車
之后,記者又下載了“摩范出行”APP,同樣按照平臺要求進行注冊。“摩范”可使用支付寶芝麻信用,經過授權,記者的個人信息與APP進行了綁定,無須繳納押金。緊接著,平臺提示記者上傳駕駛證信息,由于記者沒有考取駕照,所以再一次上傳了男同事的駕駛證信息,系統提示身份證號不匹配。
嘗試失敗后,記者又輸入了自己的身份證號(身份證號與駕駛證號一致),系統提示平臺正在審核。2個小時后,記者的手機收到一條提示,表明“資料已通過審核”。
就這樣,記者在沒有考取駕照的情況下,沒有偽造任何信息,竟然在“摩范出行”上注冊成功了。通過指引,記者還順利打開“摩范出行”的車門,并在男同事的協助下,啟動汽車發動機。
“這太危險了,萬一有犯罪分子撿拾到身份證,或者有人利用這樣的漏洞進行操作,就是馬路殺手啊。”市民劉先生恰好準備租車,了解情況后,他表示,審核駕駛員信息是最基本的要求,平臺審核不嚴就是害人害己,應該盡快進行完善。
APP還未通過審核就上線
“精靈出行”車型新潮,受到了不少市民的圍觀。然而,當記者想下載其APP時,發現其APP并未在應用商店上架。通過掃描二維碼,下載頁面跳轉出來,記者點擊下載后,APP依然無法使用。記者還要根據提示,更改手機通用設置才行。
“本來想試試的,就怕沒有審核過的手機軟件有問題,它會不會暗藏了木馬程序,盜取手機信息?”市民薛女士考慮了一會兒,轉而租賃了另一輛共享汽車。
緊接著,記者又下載了“GoFan”APP,按照提示,依然上傳了男同事的身份證和駕駛證信息,再進行人臉識別。目前,平臺顯示認證信息正在審核中。
“人證不一”可能是審核失誤
針對“潮人租車”“摩范出行”的信息審核問題,記者分別撥打了兩家所屬企業廈門潮人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華夏出行有限公司的客服電話。客服均表示將轉達記者的疑問。然而,截至記者發稿時,僅有廈門潮人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給予了回應。
“這可能是工作人員的失誤,我們會進行調查。”廈門潮人新能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運營負責人謝智偉告訴記者,按照要求,駕駛車輛需要“人證合一”,后臺的工作人員會審核身份證信息和本人照片是否一致。
謝智偉說,不僅如此,工作人員還會特別注意身份證是否在有效期內,駕齡是否超過半年,“以前我們對駕齡沒有要求,后來發現新手出險的概率比較大,所以新增了這一條”。由于是人工審核,不排除出現疏漏,“我們會盡快進行整改,同時也希望利用科技手段,讓審核流程更加準確”。
據介紹,“摩范出行”去年10月份才上線,目前平臺共有100多部有資質的車輛上線運營。
將加大對共享汽車的監管
共享汽車市場魚龍混雜,經營共享汽車的企業需要具備哪些資質?
按照要求,共享汽車企業首先須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旗下的每一輛汽車還需要取得《租賃汽車證》。也就是說,不僅企業要有證,每輛車也要有證,無證的車輛上路屬于違法行為。
記者從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了解到,目前“摩范出行”尚未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GoFan”“潮人租車”雖然已經取得《汽車租賃經營許可證》,但存在部分共享汽車還未取得《租賃汽車證》就已上路的情況,對此,交通執法部門已經進行了處罰,并要求其進行整改。
“‘精靈出行’我們此前沒有接觸過,這是第一次接到反映,接下來我們會重點對此進行調查。”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直屬大隊工作人員介紹,就在幾天前,他們也調查到了幾起共享汽車的違法行為。
“當時有兩人準備租用‘潮人租車’的共享汽車,前往漳州。”工作人員介紹,他們調查發現,這輛車沒有取得《租賃汽車證》,執法人員當即通知該公司負責人到場配合調查,并將這輛非法租賃的汽車登記保存待進一步調查。按照規定,“潮人租車”將面臨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
此外,近期調查中,執法人員還發現“摩范出行”華夏出行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未經允許擅自從事汽車租賃經營活動,“GoFan”北京首汽智行科技有限公司廈門分公司將未取得《租賃汽車證》的車輛投放使用,以上企業也將面臨不同程度的處罰。
“若用戶使用未取得相關合法證件的車輛,便無法有效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廈門市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相關負責人說,下一步工作將加大對共享汽車的監管力度,對不合規的企業嚴查到底,消除道路安全隱患,有效維護廈門良好的道路運輸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