蓮花西路上的黃色廣告車。(網友圖片)
廈門日報訊(記者薛堯實習生高凌哲)前日,有市民反映,一輛高音喇叭播放著嘈雜的音樂及廣告的輕型廂式貨車,出現在位于蓮花南路的廈門第二實驗小學附近,令人不勝其煩。昨日,記者根據微型貨車所播放的廣告內容,找尋到了大潤發體育路店了解情況,同時也向交警部門了解該車輛如此宣傳是否合法。
【現場】
黃色貨車開足大喇叭
“好消息好消息,大潤發體育路店全場大酬賓……”前日下午5點左右,在廈門第二實驗小學附近,一輛黃色輕型廂式貨車出現在馬路上。這輛貨車三面鑲嵌LED顯示屏,播放超市減價廣告。車上的外放喇叭,大聲地播放著打折信息。
“車輛試圖往小巷子里開,讓居民阻攔了,倒車時正值下班高峰期,許多車輛都被堵在了路中間。”家住附近的黃先生告訴記者。
“這車子太擾民了!”剛接完孩子放學的蔡女士告訴記者,本來下班高峰期車輛行人就比較多,這時來一輛這種車,噪聲非常大,還造成堵車。
【商家】
將立即停止此類廣告
昨日上午,記者來到大潤發體育路店了解情況。“我們尋找了一家第三方的廣告公司對我們的活動進行宣傳,沒想到給周邊的居民造成了困擾,我代表大潤發體育路店向市民們表示歉意。”大潤發相關負責人劉經理在得知此事后告訴記者。“我們會馬上取消類似的宣傳。”劉經理說。
【調查】
不少公司有此類業務
這樣一輛廣告車,究竟從何而來?記者上網搜索發現,廈門有不少廣告公司承接此類業務。
記者以顧客身份,撥通了一家廣告傳媒公司的電話。“每天循環播放六小時,根據投放廣告屏幕的個數不同,收取1000元至1300元不等的宣傳費。”公司負責人跟記者介紹道。
“廣告車并沒有固定的線路,都是根據客戶的要求進行線路定制。雖然安裝有擴音喇叭,但是因為車輛一直在行駛,并沒有停留在一處,因此噪音不會對居民造成長久影響,也沒有受到過居民的阻攔。”一名廣告公司負責人稱。
【交警發聲】
若涉嫌改裝改色
會按照相關法律處罰
LED廣告車是否合法?就此情況,記者也咨詢了交警部門。
“根據《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八條規定,機動車車身表面設置廣告不得遮擋駕駛人視線、影響視野,不得設置和播放動態、活動廣告。制作車身廣告改變車輛登記顏色的,應當按規定辦理變更登記。違反上述規定,將面臨罰款150元的處罰。”交警部門相關人員告訴記者,廣告公司所使用的廣告車若涉及違規改裝,公安機關有權根據相關條款對其采取處罰,如果廣告車屬于違法停車,交警部門依規也可以拖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