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 將車輛改裝后當原裝進口車輛銷售已構成欺詐,應賠償三倍價款147萬元。 車行: 私人定制款本就是根據客戶需求特別推出的定制車款,消費者應算知情。 法院: 外觀改裝并不影響質量,雖然消費者并不知情,但不構成欺詐,無須賠償。 廈門日報訊(記者譚欣妮通訊員海法宣)花高價買原裝進口路虎車,檢修時卻被告知這款車是車行自行改裝的。陳先生要求三倍理賠,車行卻表示陳先生事先是知情的,不同意理賠。法院通過電話錄音確認陳先生事先并不知情,卻仍然判定車行無須理賠。究竟在顧客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外形改裝是否屬于欺詐行為?消費者有無權利要求三倍賠償? 近日,海滄區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因車輛改裝問題引發的消費糾紛案件。 全新進口車輪胎掉漆 一查:后來涂的 陳先生(化名)在廈門某車行以49萬元的價格購買了一輛路虎攬勝“極光耀黑版”,加上購置稅等費用超過50萬元。合同中特別備注,“耀黑版”有黑色輪圈、行李架和黑色LOGO。 陳先生發現新車存在車輪輪圈掉漆等異樣,撥打客服電話,卻被告知該公司全新全車進口及銷售的該類車壓根沒有“耀黑版”。 陳先生遂發覺他花大價錢買的“耀黑版”其實是車行自行改裝的。“耀黑版”比普通版要貴上1萬塊,結果竟然是改裝的。陳先生認為,車行的行為已構成欺詐。他將車行訴至海滄法院,要求撤銷合同,車行退還購車款49萬元,并依照《消保法》賠償三倍價款147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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