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 (通訊員 集法宣 記者 陳軍) 前一晚喝酒喝大了,第二天早上起來后駕車上路,一男子被查出醉酒駕駛,并因此獲刑。近日,集美區法院對一起酒駕案件作出判決,被告人蘇某因犯危險駕駛罪,被判處拘役一個月,緩刑四個月,并處罰金1800元。 蘇某今年38歲,是福建省某研究院的一名碩士研究生。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蘇某在自己家中喝了五六瓶啤酒,感到有些醉意,又想起第二天還得早起去外地辦事,隨后就睡了。 第二天早上,蘇某醒來后,以為昨夜喝的酒經過一晚上應該已經消化了。于是,蘇某獨自開著車上路,在沈海高速公路杏林收費站的入口處被執勤民警攔查。經鑒定,蘇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93.17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 經審理查明,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某的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且是在城市快速路上駕駛的,但考慮到其能坦白案件相關事實,故法院作出如上判決。 承辦此案的法官介紹,近年來,在危險駕駛案件中,“隔夜酒”的情況屢見不鮮。法官提醒廣大司機,即便喝的是“隔夜酒”,也不能心存僥幸,帶著超標的酒精含量駕車上路,以免害人害己。本案被告人蘇某具有高學歷,也有著較好的工作,卻因為心存僥幸,給自己留下了永久的案底。 |
相關閱讀:
- [ 04-01]肚存隔夜酒就敢開車上路 廈門一碩士因酒駕被判刑
- [ 03-19]抱著僥幸心理開車上路 男子酒駕被民警查獲
- [ 03-16]許魏洲否認酒駕:在看電影 讓大家擔心了
- [ 02-16]酒駕被交警暫扣駕照 男子心存僥幸開車上路被攔下
- [ 02-07]海事執法員上船查酒駕 保障轄區水上客運安全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關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