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限期搬離 別墅即將拍賣 2015年8月29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葉某松應于判決生效十日內向洪先生償還借款9000萬及利息;洪先生有權就拍賣、變賣抵押房產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葉某楨及其他兩家擔保公司對房產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部分承擔連帶責任等。 距離判決生效已過去兩年多。葉某松無視生效判決,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如今,欠款本金加利息已經上億。近日,在全市法院開展的“春季獵狐”行動中,葉某松位列被執行老賴名單當中。這就有了開頭中院執行人員上門的一幕。執行現場,別墅管理人員積極配合執行。最終,市中院執行局要求別墅主人30天內搬離。據介紹,接下來,市中院將啟動該房產的評估拍賣程序。 相關鏈接 3天假期 拘留34名“老賴” 清明假期前夕,廈門市中院針對執行部署了為期三天的“春季獵狐”行動。4月5日至4月7日,全市法院共出動干警228人次。此次行動共拘留被執行人34人,扣押“賓利”汽車一部,騰退被執行人房產3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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