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吸納臺胞、專家等意見建議 此前,福建省委常委、廈門市委書記裴金佳,廈門市長莊稼漢,廈門市委副書記陳秋雄,廈門市副市長韓景義等召開,以及指示廈門市委辦、市府辦、市臺辦、市發改委等牽頭召開了9場意見征求座談會,累計征求了上百名臺胞、臺商、臺干、臺青、臺籍師生、臺配、陸配、專家學者的意見建議。 據了解,臺胞臺企反映的問題和建議主要圍繞支持臺企在廈發展;便利臺胞在廈就學、就業和創業;便利臺胞在廈居住生活三個方面。 在《若干措施》中,對臺胞、臺企反映的意見和需求進行了充分吸收,并提出針對性措施。例如,在臺胞在廈門學習方面,在部分市屬一級達標學校初中部每年預留一定名額用于招收臺灣學生。臺灣學生在廈門市參加中考,成績達到當年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依據個人意愿可以選報廈門市省一級達標高中,錄取時依據平行志愿投檔錄取。 就業方面,廈門市每年為臺灣同胞提供不少于5000個就業和實習崗位。臺灣同胞享有市、區人民政府提供的就業補貼。新引進的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的臺灣同胞,在廈門工作滿一年后,按碩士(不超過35歲)每人3萬元、博士(不超過40歲)每人5萬元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 在支持臺企在廈發展方面,例如,幫助和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企業依法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在廈門的臺資科研機構、研發中心采購大陸設備全額退還增值稅等稅收優惠政策。 關于臺灣同胞在廈居住生活方面,例如,臺灣同胞可以在廈門所有合法經營的賓館、酒店、家庭旅館、房車等登記住宿。在廈門長期居住的臺灣同胞可以辦理廈門旅游年卡,享受前往指定景點一整年不限次數的入園游覽服務。 《若干措施》充分延伸拓展 體現互利共贏 2月28日,國臺辦、國家發改委《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發布后,廈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福建省委常委、廈門市委書記裴金佳,廈門市長莊稼漢專門作出批示,并于3月2日召開市委常委會議專題研究,要求廈門要率先落實好“31條措施”,并結合廈門實際制定出臺賦予臺胞臺企同等待遇的相關措施。 “《若干措施》在國臺辦‘31條措施’的基礎上,增加了經濟合作、社會領域等方面的內容。”廈門市臺辦主任黃河明表示,各項舉措內容具體、操作性強,既涵蓋臺灣同胞在廈門學習、實習、就業、創業、居住、生活等方面的同等待遇,也涉及臺資企業在行業準入放開、產業標準共存、資金扶持等方面的各項優惠政策。這不僅從更大范圍、更多層面為臺胞在廈生活提供便利,為臺企在廈更好更快發展創造條件,同時也有利于促進廈臺產業融合發展,便利廈臺人民交流往來,充分體現了互利共贏的理念。 為了更好落實60條措施,廈門市還將設立設立臺灣同胞服務中心,辦公地點設于市臺辦,作為向臺灣同胞提供服務的統一對外窗口,并開設熱線電話(968820)和微信公眾號(廈門臺辦)向臺灣同胞發布政策信息和提供咨詢,同時通過臺胞驛站和其他區級服務窗口為臺灣同胞提供各類幫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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