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培訓機構都設置體驗課程進行營銷。記者 唐光峰攝
海西晨報訊(記者張薇)“很討厭,我基本一周要接五六次電話?!薄白罱揖徒拥搅瞬簧匐娫?,對方清楚了解孩子的個人信息,可怕?!弊蛉?,晨報聚焦中小學生學習培訓機構“瘋狂推銷”現象,引發市民共鳴,不少市民紛紛撥打晨報熱線反映親身經歷。
這些培訓機構是如何獲取學生和家長的個人信息的?是否有人販賣這些信息獲利?對此,記者進行了調查。
QQ群售賣
900元可買1萬條信息
如今在網絡上買到個人數據信息并非難事,有家長懷疑,不少培訓機構便是由此獲取學生信息的。
記者通過QQ查找功能,檢索“數據”等類似關鍵詞,搜到了多個QQ群,“買數據”“數據交易”等詞醒目出現在群公告內。記者申請加入了幾個QQ群,不一會兒便成為群成員。群中不時有人發布“出售最新數據信息,有意者可私聊”“求購XX地學生信息”等消息。
就在記者尋找相關信息時,一位群友私聊記者,詢問需要哪方面的數據,稱其大數據庫里有各類信息,900元可打包1萬條,如數據不準確,包補包退。見記者遲遲未回復,對方還截圖了一小部分數據信息表發給記者,可以清楚地看到學生所在的學校、年段、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和家長姓名及手機號碼。這樣重要的個人隱私,一條竟被開價9分錢,令人咋舌。
以“贈送”名義
留下信息進行后續推銷
除了從網上購買信息外,部分家長和學生的一些舉動,也在不經意間將個人信息泄露了出去。
近日,家住杏林的邱先生頻繁接到學習培訓班的電話。邱先生告訴記者,他從未留下手機號碼給陌生人,不知道自己的個人信息為何會被培訓機構人員掌握。邱先生詢問女兒后才發現了端倪:此前有一天,邱先生的女兒放學時,看到校門口有人送小禮品,她在接受小禮品的同時,填寫了對方提供的一張表格,留下了邱先生的信息。
“請問給您郵寄的資料收到了嗎?我們公司最近有做優惠活動,您看要不要給孩子買一本……”家住蓮花路口的張女士告訴記者,近來她在上班期間經常接到陌生來電。關于信息泄露的原因,她猜想是由于此前為了孩子的學習,曾向一家教育機構網站索取教育資料。據張女士回憶,她瀏覽網頁時無意看到該公司有贈送學習資料的活動,還可申請免費郵寄禮包,于是就按網站要求填寫了手機號碼和家庭地址。過了三四天,她果真收到了快遞,里面裝著一個光盤盒和一本學習雜志??蛇€沒等她拆開看光盤內容,就接到了銷售人員的推銷電話。
銷售人員表示,張女士收到的免費試用裝其實是他們公司的產品介紹,還千方百計游說張女士訂閱一整套正版資料,并說支持貨到付款。張女士這才明白,原來網站上申請免費試用裝只是為了套取她的個人信息,以便日后進行推銷。
律師說法
販賣個人信息
超50條可入罪
2017年6月1日,《網絡安全法》正式施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明確規定了入罪10種情形: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征信信息、財產信息50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500條以上的;非法獲取、出售或提供前兩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5000條以上的;違法所得5000元以上等。
記者采訪了福建冠德律師事務所的李康琦律師,李律師表示,針對個人信息泄露,情節嚴重者可能會構成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定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而這些教育機構如購買學生信息,則屬于非法獲取個人信息,可能會受到相應處罰。
他還提醒,如您反復被騷擾,可通過法律途徑維護權益,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同時,市民朋友要切實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不隨便向陌生人透露個人信息,杜絕個人信息的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