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橋上海釣,有人在橋上撒網捕魚。(本組圖/記者何炳進 攝)
夫妻檔在海邊捕魚。
有人乘坐泡沫筏子撒網捕魚。
廈門日報訊(記者鄔秀君)“以前的杏林灣新洲大橋附近水域生態很好,白鷺數量多,水中魚多,水質也好,而現在變了模樣。”近日,家住集美蓮花新城的郭先生致電廈門日報熱線稱,有人在該水域違法電魚,以及大量捕魚,導致魚的數量減少,還導致水質變臭,影響了該水域的生態平衡。
郭先生還表示,該水域原本是有人負責管理的,但前來捕魚的人似乎有增無減。
情況是否如郭先生所說的那樣?對此,記者進行了現場走訪,并向相關部門了解了情況。
走訪
下班后捕魚者增多
巡邏車并未阻攔
10日下午五點半,記者剛趕到新洲大橋附近,便發現一輛載著捕魚工具的三輪摩托車停靠在橋頭。車上有兩只裝魚的大桶,以及捕魚的漁網等漁具。隨后,車上下來的兩人便將一塊泡沫筏子拿到橋下水邊,裝上電動助推器后,兩人便帶著漁網等漁具往杏林灣方向駛去。
隨后,兩名中年人拿著漁網過來了。記者上前攀談,兩人介紹說,他們是來捕幾條魚晚上吃的。記者看到,兩人中一人撒網捕魚,另一人拿著蛇皮袋裝魚。據他們介紹,以前這里魚很多,現在都被捕得差不多了。其中一人告訴記者,下雨前是捕魚的人最多的時候,橋上以及河邊都是人。事實上,河邊是有立著禁止釣魚的牌子的,但似乎并不管用。
天漸漸變黑,而捕魚的人也變多了。記者粗略數了一下,橋上海釣以及撒網捕魚的人就有20多人,隨后,還有夫妻檔在河邊撒網捕魚的。而到了晚上六點多,記者看到原本橋頭停放的一輛捕魚三輪摩托車變成了四輛。
而最讓人納悶的是,在記者將要離開的時候,看到一輛前來捕魚的三輪摩托車停靠在中科院城市環境研究所前,而一輛巡邏車正在該地點巡邏,見到有人載著漁具前來捕魚,巡邏車上的人并未下車阻止,而是開著巡邏車直接走了,視若不見。隨后,捕魚的中年男子將泡沫筏子放入水中,戴上夜燈準備捕魚了。他告訴記者,是要捕魚去賣的,最多的時候他一次能捕兩三百斤。
說法
管理方表示岸線長人手有限
只能勸阻沒有執法權
對于杏林灣水庫禁止釣魚捕魚的情況,集美區農林水利局相關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主要的依據是杏林灣水庫是公有財產,而私釣和捕魚、電魚將漁獲據為己有都是違法的,另外,從行洪、泄洪的安全角度出發,捕魚漁網容易影響行洪泄洪的正常進行,因此也是違法的。
記者了解到,杏林灣水庫主管單位為集美區農林水利局,該水庫的管理權則外包給集美城市發展有限公司(簡稱“集美城發”),而實際負責單位為集美旅游有限公司杏林灣分公司。
該公司管理處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接手管理主要負責湖面垃圾打撈、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泄洪工作,沿岸垃圾的清理以及捕魚者的勸離等。據該負責人介紹,公司負責的水域面積達6.9平方公里,岸線長20多公里,由于水域是開放的,所以管理上難度非常大。“我們有水上快艇3艘兩班倒地進行水上巡邏,直到晚上11點,而岸上則有95名保安三班倒巡邏,依然沒法勸阻這些捕魚者。”該負責人說,由于水域面積太大,捕魚者有時會藏在無人島上,而岸上捕魚者知道巡邏的人拿他們沒什么辦法,甚至打起游擊戰。該負責人承認,對于有些巡邏人員看到捕魚者不管,確實是存在的。“有些保安都是附近村民,也會碰到相識的捕魚者,所以會出現不勸阻的現象。”該負責人說。
管理方無法有效管理,還有一個主要原因便是無執法權。“對于捕魚者,我們只能勸阻,不能沒收漁具和漁獲,無法直接對其形成震懾。”該負責人說,而對于電魚者,只能報警等警察來處理。據該負責人介紹,上級領導已經提出讓他們和相關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具體方案還在協商中。
關注
電魚將影響生態平衡
電魚者將被嚴懲
盡管在走訪過程中,記者并未現場發現電魚者,但報料者以及水域管理者都表示電魚者的存在。電魚可能造成什么危害呢?廈門市海洋綜合行政執法支隊指揮中心副主任李昌榮告訴記者,電魚的時候,不管大魚小魚甚至魚卵,甚至水中的藻類、貝類都會被傷及,這對該片水域生態是毀滅性的。由于藻類被電死,魚類便少了食物,導致魚群數量減少,藻類對于污水還有凈化作用。
同時,李昌榮還告訴記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三十八條中有提到,對于電魚行為,電魚者將被沒收漁獲物和違法所得,處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沒收漁具,吊銷捕撈許可證;情節特別嚴重的,可以沒收漁船;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僅如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條:“違反保護水產資源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