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 陳軍 通訊員湖法宣)男子羅某花了70元,買了一本偽造的暫住證想充數。近日,經湖里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湖里區法院審理了這樣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羅某犯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被判處拘役5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 羅某是外來務工人員,此前由于疏忽,導致暫住證“斷檔”。不料,他竟動歪心思,以70元的價格,讓人偽造了一本暫住證,隨后到殿前派出所辦理手續,很快被民警發現了問題。接到民警電話后,羅某主動投案。 經審理查明,法院認為,被告人羅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考慮到其有自首情節,且當庭自愿認罪認罰,可酌情從輕處理,于是做出上述判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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