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佘崢 通訊員 李潤民)很快的,廈門貧困或殘疾學生申請資助,不用再打證明了。昨天舉行的2018年全市學生資助工作會議說,市教育局將聯合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殘疾人聯合會,增加資助項目,簡化資助辦理程序,讓精準扶貧政策真正落地。 會議還透露,2017年,我市共發放各級各類國家獎助學金2.86億元,受助學生49.64萬人次。 簡化程序 申請資助不用跑居委會了 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市教育事務受理中心主任蔣思彬說,我們希望讓學生家長“多跑網路,少跑馬路”。 以往困難學生申請資助,家長要到居委會等部門“打證明”。據介紹,今年,市教育局將嘗試和市民政局、市殘聯的數據庫對接,對于廈門本市戶籍的困難學生,市或區教育局會把學生資料提供給市民政局、市殘聯比對、識別和審核,后者會將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名單反饋給市教育部門。 蔣思彬說,今后,各區、各校都會按照各學段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直接納入資助范圍,確保“應助盡助”和“一個不能少”。也就是說,本市戶籍困難學生要申請補助,不用打證明了。 對于非廈門戶籍的困難學生,還必須由學生提供戶籍所在地證明,即由學生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殘聯、扶貧等部門出具的扶貧手冊、殘疾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不過,廈門市對外地“打不出證明”的學生,還是做了人性化規定:對個別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又無法提供當地的扶貧手冊、低保、特困等證明材料的學生,可由學生戶籍地或居住地鄉鎮(街道)、村(居)委會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或由班主任和1名科任教師通過家訪等方式,協助做好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也就是說,由班主任和一名任課老師家訪,就可以認定是否是貧困生。 增加項目 覆蓋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 今年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增加了資助項目。在幼兒園,除了過去的保教費補助,新增生活補助,即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 以前只是在農村學校,確定在校吃午餐的學生有營養補貼,現在,對于在城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食堂吃午餐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也按每生每年1200元標準進行營養餐補助。 在普通高中,過去只對困難學生免學雜費,現在,對困難學生,按照廈門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所在學校收費標準,免收其學費、課本費和簿籍費。 今年起,廈門高校還將設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就業補助金”,用于補助達到畢業條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檔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和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本專科學生公考、考級、考證、考研、面試等。發放標準為每人2000元,一次性發放。 |
相關閱讀:
- [ 07-31]市婦聯發放第八批廈門貧困婦女"四癌"救助金
- [ 05-10]符合條件廈門貧困高三應屆畢業生可獲6000元資助
- [ 03-22]廈門貧困婦女"四癌"救助申請今年更便利
- [ 01-07]廈門貧困婦女患乳腺癌等四癌可獲財政資金救助
- [ 05-06]惠民新政:廈門貧困高中生今后可免學雜費
- [ 11-13]供給側改革視角下的廈門援藏扶貧工作探索與實踐
- [ 09-19]廈門市海絲慈善會扶貧助學 六區共計200人受資助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