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 (記者 佘崢 通訊員 李潤民)很快的,廈門貧困或殘疾學生申請資助,不用再打證明了。昨天舉行的2018年全市學生資助工作會議說,市教育局將聯(lián)合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殘疾人聯(lián)合會,增加資助項目,簡化資助辦理程序,讓精準扶貧政策真正落地。
會議還透露,2017年,我市共發(fā)放各級各類國家獎助學金2.86億元,受助學生49.64萬人次。
簡化程序
申請資助不用跑居委會了
負責學生資助工作的市教育事務受理中心主任蔣思彬說,我們希望讓學生家長“多跑網(wǎng)路,少跑馬路”。
以往困難學生申請資助,家長要到居委會等部門“打證明”。據(jù)介紹,今年,市教育局將嘗試和市民政局、市殘聯(lián)的數(shù)據(jù)庫對接,對于廈門本市戶籍的困難學生,市或區(qū)教育局會把學生資料提供給市民政局、市殘聯(lián)比對、識別和審核,后者會將符合資助條件的學生名單反饋給市教育部門。
蔣思彬說,今后,各區(qū)、各校都會按照各學段資助項目和資助標準直接納入資助范圍,確保“應助盡助”和“一個不能少”。也就是說,本市戶籍困難學生要申請補助,不用打證明了。
對于非廈門戶籍的困難學生,還必須由學生提供戶籍所在地證明,即由學生提供戶籍所在地民政、殘聯(lián)、扶貧等部門出具的扶貧手冊、殘疾證等相關證明材料。
不過,廈門市對外地“打不出證明”的學生,還是做了人性化規(guī)定:對個別家庭經濟確實困難,又無法提供當?shù)氐姆鲐毷謨浴⒌捅!⑻乩У茸C明材料的學生,可由學生戶籍地或居住地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居)委會出具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或由班主任和1名科任教師通過家訪等方式,協(xié)助做好困難學生認定工作。也就是說,由班主任和一名任課老師家訪,就可以認定是否是貧困生。
增加項目
覆蓋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
今年從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都增加了資助項目。在幼兒園,除了過去的保教費補助,新增生活補助,即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幼兒,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
以前只是在農村學校,確定在校吃午餐的學生有營養(yǎng)補貼,現(xiàn)在,對于在城市義務教育公辦學校食堂吃午餐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也按每生每年1200元標準進行營養(yǎng)餐補助。
在普通高中,過去只對困難學生免學雜費,現(xiàn)在,對困難學生,按照廈門市物價部門批準的所在學校收費標準,免收其學費、課本費和簿籍費。
今年起,廈門高校還將設立“高校家庭經濟困難畢業(yè)生就業(yè)補助金”,用于補助達到畢業(yè)條件的普通全日制建檔立卡家庭、低保家庭和家庭經濟困難殘疾本專科學生公考、考級、考證、考研、面試等。發(fā)放標準為每人2000元,一次性發(fā)放。
亮點
更省事
廈門籍困難學生不用再打證明,由教育部門與市民政局、市殘聯(lián)比對、識別和審核。
更貼心
非廈門籍困難學生如果“打不出證明”,可由班主任和1名科任教師通過家訪等方式,協(xié)助做好困難學生認定工作。
更廣泛
幼兒園:困難幼兒新增生活補助,每生每年1500元。
義務教育階段:城市困難學生也有營養(yǎng)餐補助了,每生每年1200元。
普通高中:免收困難學生學費、課本費和簿籍費。
高校:設立困難畢業(yè)生就業(yè)補助金,每人2000元,一次性發(fā)放。
名詞
困難學生
廈門提出三種條件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即低收入家庭學生、支出型貧困家庭學生,以及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廈門將五種情況認定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分別是建檔立卡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供養(yǎng)人員家庭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子女或重點優(yōu)撫對象家庭學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