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訊(海峽導報記者?孫春燕 )說起快遞很多人又愛又恨,沒了它不行,卻又經常因為它生氣上火。 導報記者昨日獲悉,國務院已公布《快遞暫行條例》,該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按照新規,以后快遞要不要送上門,買家說了算;快遞出現損毀,可以理直氣壯索賠;至于那些加盟的快遞點,再也不能拿“加盟”當擋箭牌而推諉責任了。 現狀 說起快遞市民吐槽一籮筐 說起快遞,家住東浦路的羅小姐有一肚子的話要說。“之前,因為上班常常不在家,我讓快遞員把快件放在門口的雜貨店,從那以后,這家快遞公司就沒有給我送上門過。”羅小姐有些氣憤地說,明明有收件地址,為什么一定要把快件放在商店呢? 更讓她不能接受的是,有兩次快遞員根本沒有通知她,就自行決定把她的快件放在隔壁小區的速遞易,不巧那幾天她出差,等她回來取件已經是5天后,光速遞易的費用就交了好幾塊錢。“這不是錢不錢的事,是快遞不能替我做決定啊。”羅小姐說。 類似的吐槽,在廈門的網購一族中并不少見。 家住瑞景的肖小姐說,今年過年前,她網購了一個99元的錢夾,三天后快遞發短信說快件放在小區門口雜貨店,可到雜貨店找了幾次也沒找到,后來快遞員私下賠付她99元。“雖然錢上沒損失,可是喜歡的顏色已經沒貨了。” 而對前埔開公司的錢先生來說,網購茶葉的不愉快經歷,至今都讓他憤怒不已。他告訴導報記者,之前網購了三斤散裝茶葉,可是包裝破損,茶葉居然淋了雨,他要快遞公司賠,可快遞員借口“他們是加盟店”、“茶葉價值沒法評估”等最終只賠了他100元了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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