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 時效和服務都不能再“打折” 關于快遞的類似吐槽,五一以后可能會少一點了。日前,國務院公布了《快遞暫行條例》,該條例將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規明確規定,快遞員不能私自決定取件地點。這也就是說,快遞員私自將快件寄放在雜貨店、速遞易都是不行的,快件要不要送上門,買家說了算。 對此,廈門一家快遞公司負責人直言,快遞員追求時效,可常常收件人不在家,將快件派送至速遞易或附近雜貨店,已成為行業“潛規則”,對于新規規定,他們會要求快遞員送件前與收件人聯系。 此外,對于包裹丟了誰負責、快件延誤造成損失的索賠問題,新規規定,由于快件延誤、丟失、損毀或者內件短少而使得用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用戶均可以向快遞企業提出索賠要求。賠償金額按照保價和未保價的情況分別處理。 針對加盟模式企業在用戶索賠問題上可能出現推諉的情況,在消費者維權方面,新規明確,用戶可以選擇向連鎖快遞商標所屬企業索賠,也可以向實際經營的快遞企業索賠,從而為消費者索賠帶來便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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