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3 前車撞人逃逸 后車二次碾壓致人殞命 【案情回顧】 3月4日6點13分,同安交警大隊接警稱,在同安蓮花鎮張厝村路段,一名拉著一車蔬菜的人被撞倒在地,受傷嚴重。值班民警立即趕往現場,傷者已送往醫院搶救,而肇事車輛及肇事司機不見身影,現場只留下一攤血跡、一堆蔬菜、一雙涼鞋、一輛鐵質手推車,以及一塊棗紅色的塑料碎片。 由于事發當時是凌晨,路上人車流量小,且沒有路燈,辦案民警沒有找到有價值的線索及目擊者。根據現場遺留的紅色塑料碎片材料比對,民警初步判斷其為摩托車上所有,現場應有摩托車發生了碰撞。同時,醫院方面傳來消息,傷者詹某已確認死亡,其大腿處有一塊面積較大的傷痕,應為較寬的輪胎碾壓造成的。辦案民警預判,詹某遭遇二次碾壓傷害的可能極大。 同安交警立即抽調精干警力成立專案組,兵分多路進行追蹤。11個小時后,肇事摩托車駕駛人葉某及小貨車駕駛人朱某被交警抓獲,兩人對本事故供認不諱。 經查,事發當時,葉某騎著摩托車撞上了詹某拉著的手拉車,而后又撞上了詹某,兩人倒地,詹某車上的蔬菜散落一地,但葉某爬起來后直接駕車逃離了現場。大概兩分鐘后,朱某駕駛著小貨車駛來,此時詹某仍倒在一堆蔬菜之中,小貨車碾壓而過,小貨車稍微停頓了一下,隨即駕車離去。兩名駕駛人均未下車查看,也沒有報警、搶救傷員。最終,這起事故造成了詹某醫治無效死亡。目前,兩人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現案件已移送同安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特別提醒】 及時救助傷者 避免二次事故 本案中,在詹某身上發生的兩起事故前后間隔僅兩分鐘左右。其實,造成詹某死亡的這一慘劇原本可以避免。倘若其在第一次被摩托車撞倒后,摩托車駕駛人葉某能及時將詹某扶起,移動至安全地帶等待救援,或送至醫院救治,而不是任其與蔬菜混雜著倒在地上,就可極大地避免后車駛來,二次碾壓詹某,對其造成致命的傷害。 為此,一旦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應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及時救助傷者,不僅可把對他人的傷害降到最低,也可讓自己免于法律的制裁。 【延伸】 目擊者舉報屬實 交管部門予以獎勵 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現場目擊人員和其他知情人應向公安交管部門或交通警察舉報。舉報屬實的,公安交管部門將給予獎勵。 此外,廈門市也出臺了《廈門市公安局對協助打擊違法犯罪有功人員進行獎勵的實施辦法(修訂)》,對舉報交通肇事逃逸案線索有功的人員進行獎勵,如破獲傷人或車輛損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獎勵500-2000元;破獲死亡1-2人或嚴重車輛損失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獎勵2000-5000元;破獲死亡3人以上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獎勵5000-10000元。 駕駛人逃逸 車主無過錯可不賠 若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駕駛人非車輛所有人,應由駕駛人承擔賠償責任。車輛所有人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如未投保交強險,車輛所有人應在交強險責任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車主故意隱瞞事故真相,甚至幫助肇事者毀滅證據、包庇違法事實,車主也要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甚至面臨行政、刑事處罰。因此,當自己名下的車輛可能涉嫌交通肇事逃逸時,車主應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切勿為逃逸者隱瞞。 |
相關閱讀:
- [ 02-23]廈門某車停路邊正規車位被撞毀 肇事者事后自首
- [ 11-27]昨晨廈門發生兩起車禍兩人喪生 肇事者被警方帶走
- [ 04-17]廈門:肇事者撞死電動車騎手 棄車后想想又去自首
- [ 02-17]廈門一電摩司機撞倒八旬老太后逃逸 路人手機拍下肇事者
- [ 01-07]他發現車禍肇事者是小澤瑪莉亞,就不生氣了…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