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營無證旅館被罰3次還不怕 4月19日凌晨,僑英派出所社區民警對曾于4月3日查獲吸毒人員的霞梧里某出租房屋進行抽查時,發現該出租樓宇管理人陳某濱不僅未及時整改存在問題,還存在擅自經營無證旅館的行為,遂將其帶至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經查,違法人員陳某濱在此之前曾先后3次因擅自經營無證旅館被公安機關處罰,但他覺得做正當的房屋租賃生意賺錢太慢,屢次被查又屢次再犯。4月18日,一名需要短租的租客聯系上陳某濱,陳某濱毫不猶豫地就答應了,但他沒有想到,次日凌晨即被警方查獲。 在接受調查過程當中,陳某濱對自己擅自經營無證旅館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陳某濱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二房東想賺錢逃生竟靠一條繩 黃某秀是個“二房東”,本來是想從房東手中租下出租房后,再轉租賺錢。但因為經營不善,黃某秀覺得沒能達到預想的收益,便萌生日租的想法。4月14日晚上9點多,僑英派出所社區隊隊長張旺福帶領民警高鑫賢在社區排查時,發現黃某秀這處位于僑英街道樂安西里的出租房。隨即將黃某秀和住在該無證旅館內的住客口頭傳喚至僑英派出所接受進一步調查。 民警介紹說,黃某秀經營的無證旅館不僅缺少必要的防火設施,樓道內也較為擁擠,用于應急的逃生出口,僅用一條從樓上下垂到樓下的繩子代替,同時,出租房的防盜門也幾乎從不關閉。1名房客就是在經過出租房時,發現防盜門沒鎖,竟自己走進去入住。 4月14日,黃某秀被僑英派出所依法處以行政拘留的處罰。 【提醒】 擅自經營旅館將被罰 警方表示,各種形式的“日租房”,凡未經公安機關合法特種行業許可,擅自經營旅館,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54條之規定,除被處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處罰款以外,還要被依法取締。 警方提示,未經公安機關許可登記,擅自經營的無證旅館雖然價格低廉,但存在衛生條件不達標、防火設施不到位、缺少應急通道、住宿人員情況復雜、管理混亂、缺乏安全保障等多種安全隱患。入住無證旅館不僅在面對糾紛時自身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還有可能在遇到突發狀況時因安全設施、逃生通道不合格而面臨人身危險。集美警方將保持對非法擅自經營旅館行為的高壓嚴打態勢,發現一起就嚴懲一起,最大限度消除社區安全隱患。 |
相關閱讀:
- [ 04-20]集美區首支社區心理志愿服務隊昨日成立
- [ 04-20]集美兩位退休教師聯合編著《鰲園石刻楹聯》
- [ 04-19]2018集美悅讀季周六啟動 “點亮小桔燈”活動將首次啟動
- [ 04-19]集美警方處理2起妨害公務案件 2名涉案嫌疑人被拘留
- [ 04-18]書香集美 親子勝地研學之都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