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畫/張平原
廈門日報訊(記者譚心怡通訊員吳淑貞)福建一男子經營的公司為他人公司開發、維護可供傳銷活動使用的網絡平臺軟件,并提供銀行賬戶作為運營該網絡平臺的資金流通賬戶,引誘社會人員在該網絡平臺軟件上參與傳銷活動,接收資金數額累計逾4844萬元。日前,集美法院判處一起組織、領導傳銷活動案件。
與常見的傳銷活動不同,這種新型傳銷借助互聯網平臺欺騙性更強,影響面更廣,危害性更大。
案情
以投資為名引誘會員加入
2016年10月,郭某(化名)與吳某(化名)預謀,由郭某經營的廈門某家信息技術公司為吳某經營的廈門某家文化傳播公司開發、維護可供傳銷活動使用的網絡平臺軟件。
同年12月,雙方公司簽訂軟件開發和服務合同書。而后,郭某的信息技術公司為吳某的文化傳播公司開發網絡平臺軟件,構建22個層級的傳銷管理體系,其中,僅本人向下的三個層級參與返利。
2016年12月至2017年3月,郭某及吳某等人以投資為名,通過發展會員返利等方式,引誘社會人員在該網絡平臺軟件上參與傳銷活動,接收資金數額累計逾4844萬元。郭某在此期間利用該網絡平臺軟件,以個人名義發展傳銷層級五級、傳銷人員39人。
2017年3月,因該網絡平臺資金鏈斷裂,部分傳銷人員為索回錢款聚集在該信息技術公司前,郭某遂打電話報警。
到案后,郭某如實供述了上列主要犯罪事實。
庭審
拆東墻補西墻
資金缺口越來越大
郭某在庭審時陳述,吳某在軟件內嵌入了一個銀號功能。公眾在這個銀號里進行金融投資,投資額從500元到1萬元不等,投資者成為會員。會員分為靜態會員和動態會員,動態會員需要把項目推薦給其他人,這種會員除了利息以外還有獎金回報,靜態會員則只有利息回報。
當問到投資平臺上會員的投資款如何產生利潤時,郭某回答:“沒有利潤,就是用后來的會員交的錢補前面會員的回點。”
用后來會員的投入資金彌補前面會員的利潤產生額度,這樣拆東墻補西墻的方式,讓資金虧空像滾雪球一樣越滾越大。2017年3月,會員因拿不到應得利息跑來公司鬧事,使得“資金鏈斷裂”這件事浮出水面。
判決
投資經營是虛
傳銷活動為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郭某(吳某另案處理)組織、領導以投資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組成三級以上層級,直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返利依據,引誘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的活動,騙取財物,擾亂經濟社會秩序,接收資金數額累計逾4844萬元,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決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公安機關凍結在案銀行賬戶余額逾48萬元予以沒收。
法官說法
多管齊下遏制
網絡傳銷發展
關于這個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案件的特殊之處,承辦法官付福臨介紹,常見的傳銷活動系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并以此發展下線、擴大層級,賺取提成。但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出現了借助網絡平臺實施傳銷活動的態勢,本案便具有新興網絡傳銷活動的特征,即開發可供傳銷使用的網絡平臺軟件,并利用該平臺發展傳銷人員,吸取巨額傳銷資金,給社會造成不良影響,危害經濟社會正常秩序。
面對傳銷活動網絡化發展態勢,有關部門應努力提升網絡技術,依托大數據優勢,建立預警防控機制,加強線上打擊傳銷活動的力度,并做好普法宣傳,增強人民群眾的防范意識,提高警惕,防止上當受騙。多管齊下,大力遏制網絡傳銷的發展蔓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