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解說 以案釋法厘清職責社區工作者很受教 “村(居)干部如果不配合查處新增兩違,比如不按網格化巡查的要求巡查、制止、報告,或者不配合相關部門落實調查取證、送達法律文書的,都可能被追究相應的責任。”在拆違攻堅的現場,蓮前街道辦相關負責人對《廈門市治理新增兩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進行了詳細的解說,結合現場案例,細數每個崗位責任人對新增兩違應負的責任,以及未按規定履職會受到的處罰。 據了解,《廈門市治理新增兩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已實施兩個月有余,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區干部,特別是街道、社區工作人員對新增兩違責任追究制度的理解和重視程度,區政府特別安排了這種現場宣貫會,在拆違現場,結合具體事例,開展警示教育工作。在26日的現場,55名社區干部紛紛表示“很受教”。 前埔社區綜治責任人小林深有感觸地說:“在拆除現場,我們清楚地看到,當事人違建肯定是會被依法拆除的,不僅自己損失了,而且生態環境無法盡快恢復,可以說是損人不利己。這樣的案例,我們回去要說給大家聽,盡早打消違建的念頭。”小林告訴記者,第一輪城市環境整治提升之后,社區的環境更好了,老百姓的生活品質提高了,大家都看到了“兩違”治理帶來的好處。現在《廈門市治理新增兩違責任追究暫行辦法》出臺了,給各個部門單位的工作人員上了一道“緊箍咒”,讓大家更清醒地認識到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這樣一來,違建真的是吃力不討好,既影響大家的生活環境,我們還要被追究責任,誰會愿意去包庇?”小林用很通俗的語言,點出了責任追究制度的意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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