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晚報訊(記者張詩)近日,廈門市金融辦辦公室、市財政局聯合發布了《關于申報2018年小微企業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的通知》。符合申報條件的小微企業,需在5月30日前報送相關的申報材料。 據了解,自2015年起,廈門小微企業創業投資風險補償資金申報工作開始啟動。今年申報財政補貼的方式為按2017年度實際投資額度的5%給予風險補償,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已通過其他渠道獲得同年度同類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專項資金不再予以重復支持。上級專項資金要求地方配套的除外。 申報該項補貼,小微企業首先需要是在廈門市注冊,并實際投資于廈門轄區小微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其次創業投資企業投資的小微企業必須符合工信部、統計局、發改委、財政部聯合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微型企業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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