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晨報訊(記者陳佩珊通訊員廈法宣)“找到人后先不戴手銬,讓老人把孩子帶到其他房間,關門拉窗簾,我們再上手銬、帶上警車。”昨日上午7時30分許,在仙岳路沿線某小區,中院執行局法官許歐凱和同事們商量著之后的“老賴”抓捕計劃。為避免給屋內未成年人造成影響,他們就何時上手銬、送上警車等細節制訂了詳細計劃。隨后,一切按計劃進行,被執行人許某在躲避執行2年后,被送進了拘留所。 速度 一接線索,迅速出動抓捕 昨日上午6時38分,廈門中院執行局的舉報電話響起。電話里,對方向工作人員提供了一條“老賴”許某的線索———許某出現在了仙岳路沿線某小區。 事實上,從去年8月18日執行局發布“老賴”許某的舉報懸賞公告后,這樣的舉報電話就紛至沓來。“懸賞公告發布的第二天就有人來舉報。”中院執行局法官許歐凱介紹,許某背負的是40萬元民間借貸債務。2016年,該案通過調解結案,數額不算大,但許某一直拒絕執行且下落不明。“打過訴訟期間留下的聯系電話,聯系不上;多次上其住所調查,查不到人。”據了解,許某在車管所登記的車輛有4部,其中一部是寶馬,并非無能力執行。 盡管已經多次撲空,執行局還是不愿放過任何一條線索。接到舉報后,許歐凱與其他4名同事立即出發前往舉報人提供的小區。經了解,許某所處位置為其女友住所,屋內還有一名老人及一名六七歲的兒童。為避免抓捕過程給未成年人造成影響,執行人員一行制定了詳細的抓捕計劃:首先,敲開門,進入房間,只要許某不激烈反抗,不馬上戴手銬;然后讓老人將孩子帶到某房間內,關門、拉窗簾;最后,宣布拘留決定,戴上手銬,帶上警車,送往拘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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