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廖閩瑋)微信叫外賣卻不付款,聲稱只是幫朋友取餐,可又拒絕提供朋友的聯系電話。如今十多天過去,商家仍未收到錢。近日,思明區蝦米龍屋餐廳遭遇一樁奇葩“霸王餐”。餐廳老板說,希望借此事提醒商家,嚴把收款程序,避免類似糾紛。 餐廳遭遇“霸王餐”事件 蝦米龍屋餐廳老板說,4月21日晚上11點多,他們的微信客服添加了一名要點餐的食客。“當時他點了啤酒、葡萄酒和一些下酒菜,共776元,讓送到某酒店,并留下了手機號。”餐廳老板說,餐點被送到酒店大堂后,下單男子下來取了餐。老板說,依照慣例,微信訂餐客人一般會通過微信付款,因此送餐員并未當場收錢。 可誰知,次日上午,餐廳客服通過微信提醒食客付款,男子卻表示這些餐品不是他叫的,而是幫朋友點的。客服請他提供朋友的聯系方式,卻被拒絕。客服隨后多次催促無果。餐廳老板說,他們有理由認為這是惡意賴賬。老板說,錢要不要得回來是一回事,這種行為需要曝光,也希望提醒其他商家嚴把收款程序,規避風險。 根據商家提供的聯系電話,記者多次嘗試聯系這位顧客,僅有一次通話被接通,對方只說了一句“沒有這事”就掛斷了。 部門建議走司法渠道解決 記者就此事咨詢了廈門警方與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廈門警方表示,消費糾紛不屬于警方的受理范圍,12315工作人員則稱,他們只負責受理消費者個人生活、消費過程中遇到的侵權問題,建議商家通過司法途徑解決問題。 就此,福建金海灣律師事務所鄭志寧律師表示,由于外賣餐品屬于較為特殊的商品,取餐者和用餐者可能不是同一個人,因此他認為,誰取餐就應該由誰支付――若是取餐者聲稱只是幫他人取,用餐者另有其人,則應該由取餐者自己舉證證明此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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