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宗滿意)日前,銀保監會、財政部、人社部和國稅總局聯合印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指導參與稅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的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產品。 此前,相關部委發布公告稱,自今年5月1日起,包括上海市、福建省和廈門市等地試點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記者昨日從我市保險行業了解到,目前參與的保險公司正在向監管機構申請該類產品的銷售資格和產品備案,一旦獲得批準,就能上市開賣。因此,想嘗鮮稅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的市民還要再等一等。 據悉,《指引》是保險公司開發設計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的基本要求和統一規范,主要內容包括設計原則、產品要素、產品管理、名詞解釋四個部分,參與稅延型養老保險試點的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指引》要求和有關保險產品的監管規定,開發設計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符合要求的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獲得批準后才能上市銷售。 相關 所謂個稅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指的是購買了相關養老保險產品的個人,所繳納的保費可以在稅前扣除,等到將來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指引》明確,凡16周歲以上、未達到國家規定退休年齡,且符合《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規定的個人,均可參保稅延型養老保險產品。 為滿足不同類型客戶差異化的需求,稅延型養老保險提供了多種產品設計類型。按照積累期養老資金收益類型的不同,產品包括收益確定型、收益保底型、收益浮動型三類、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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