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街應走人行橫道等交通設施。
年齡未滿12歲不可騎自行車。
切勿在機動車道上隨意穿行。
廈門日報訊 隨著廈門公安交管部門多措并舉,開展校園周邊道路交通安全改善行動,廈門校園周邊道路交通環境得到了有效凈化。但不少交通違法行為在學生、家長及其他交通參與者中仍時有出現,廈門交警對此進行了梳理,并作出了提醒。
學生
違法行為:邊走路邊玩手機
交警提醒:如今,學生一般都配有手機,邊走路邊使用手機的情況很常見,極易與其他行人、車輛發生碰撞。此外,還有不少學生會邊戴著耳機聽音樂邊走路、騎車,這樣很可能在面臨險境時,聽不到車輛鳴笛等提醒而發生事故。
違法行為:年齡未到就騎車
交警提醒:隨著共享單車的興起,學生騎車上下學不在少數。根據規定,年滿12歲的兒童可騎自行車;年滿16周歲的青少年才可騎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上路,且時速必須控制在20km/h以內。而初中生年齡普遍在16歲以下,可騎自行車,但嚴禁騎電動車。
廈門多路段禁行電動車,也不可超載。
在機動車道上追逐公交車很危險。
違法行為:乘車時嬉鬧追逐
交警提醒:部分學生會在公交車上嬉鬧、沖撞,極易在公交車急剎時摔倒。建議學生在車輛行進過程中坐好扶穩,不嬉戲打鬧,不將身體伸出車窗,不聚集在上下客車門,以免發生危險。
上下公交車時也存在著極大的安全隱患。有些學生會在機動車道上追趕公交車,在上下客車門口推搡,下車后不走人行橫道,突然從車頭、車尾處橫穿過街等。
家長
違法行為:騎電動車接送孩子
交警提醒:根據廈門相關規定,思明及湖里區部分路段禁行電動車,更不可用電動車在禁行區域載人,但不少家長仍會使用電動車接送孩子上下學,有的甚至載兩人或兩人以上,不僅危險又違法。
此外,部分家長會使用共享自行車接送孩子。根據規定,成人騎自行車僅限載一名12歲以下未成年人,且車上需加裝兒童座椅、后輪擋板等安全裝置。而共享單車上無載人設施,嚴禁用于載人。
家長應做好榜樣,不要帶孩子違法出行。
共享單車不可載人。
違法行為:不使用安全座椅
交警提醒:幼兒園學生、低年級學生年紀較小,乘車應使用安全座椅,且應坐在后排。實驗證明,汽車時速在50公里時發生碰撞,慣性作用下將產生30倍的重力加速度,對幼兒的沖擊力將達到10倍以上。成人的臂力也難以抱住孩子,若抱住了,家長自身也會因慣性向前俯沖,對懷中的孩子造成傷害。
違法行為:帶著孩子闖紅燈
交警提醒:在校園周邊,家長帶著孩子闖紅燈過街的現象仍偶有發生。家長是孩子最好的老師,更應嚴格注意自己的出行行為,做孩子的好榜樣。如帶孩子走斑馬線、地下通道、天橋等設施過街,勿跨越護欄,突然、隨意橫穿,避免孩子“有樣學樣”,養成危險的交通出行陋習。
其他交通參與者
違法行為:機動車斑馬線前不禮讓
交警提醒:行人相對于機動車處于弱勢,年紀小、對安全隱患判斷能力薄弱的學生更是如此。設置斑馬線的目的就是為了保護行人,行人在斑馬線上具有優先通行權。機動車行經校園周邊,應提前減速避讓。根據法律規定,機動車斑馬線前不禮讓行人將被以300元罰款,記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