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6月7日訊(福建日報記者 周琳) 6日,省委書記于偉國在第十屆海峽論壇開幕式上表示,福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出臺的《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出臺我省貫徹實施意見,細化為進一步促進閩臺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66條措施。這些措施,聚焦臺胞臺企需求,突出先行先試,突出人才交流,突出民間交往,為在閩臺灣同胞學習、就業、創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和更為便利的條件,不斷增進兩岸同胞福祉。
如何為臺胞臺企在閩發展提供同等待遇?根據《福建省貫徹〈關于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實施意見》,我省主要從以下方面著力——
擴大閩臺經貿合作:
臺企參與實施《福建省實施〈中國制造2025〉行動計劃》,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
臺企在閩設立研發平臺,符合條件的予以相應補助,獨立法人資格的研發機構最高補助2000萬元、非獨立法人資格的為1000萬元。
對我省臺灣農民創業園內臺資農業企業、臺灣同胞個體工商戶繼續實施生產用電優惠電價、土地流轉合同到期后優先續租等政策。
在閩臺企與我省企業同等適用相關用地政策。
臺企可參與我省高速公路、軌道交通、港口運輸等特許經營項目。
在我省自貿試驗區新設立的臺資企業可按大陸企業申請注冊。
臺企在大陸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再投資我省鼓勵類項目時,按大陸企業同等待遇。
支持臺灣地區投資者在閩獨資設立醫院或合資(合作)設立其他醫療機構,享受所在地公立醫院同等政策待遇。
臺資企業可公平參與我省各級政府采購。
注冊地在我省或主要經營資產在我省的臺企申請在大陸上市,可享受我省扶持政策。
我省臺資銀行營業性機構經批準可經營人民幣業務。
實施閩臺商品快速驗放模式,擴大臺灣進口商品第三方檢測結果采信范圍。
首次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按照有關規定調整為備案管理,并在我省自貿試驗區開展試點。
支持臺胞在閩實習就業創業:
臺灣同胞來閩就業創業的,按規定同等享受福建居民就業創業優惠政策。
臺灣地區服務提供者經批準可獨資興辦養老機構和開設診所、門診部等。在大陸高校就讀臨床醫學專業碩士學位的臺灣學生,在參加研究生學習一年后,可申請參加大陸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大陸醫師資格證書的臺灣同胞,可按照相關規定在閩申請執業注冊。
推動臺灣同胞個體工商戶在我省自貿試驗區內適用的129項營業范圍政策推廣至全省實施。
支持臺灣青年來閩實習就業創業。對我省承接臺灣青年實習實訓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給予相應補助。對符合條件的臺灣青年實習實訓和就業創業基地、推薦臺灣青年入駐基地的社會團體給予獎勵。
鼓勵我省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含民營企業),以及行業協會、商會、養老機構等招收臺灣青年。
鼓勵符合條件的臺灣教師、醫師到我省高校、醫院(含民營、臺資等醫療機構)工作。
鼓勵臺灣醫師到我省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含民營醫院)工作,實行協議工資制度。
具有本科以上學歷(含臺灣高校)的臺灣同胞可報考我省相關事業單位崗位。
在我省注冊的臺資機構和企業經批準可興辦學前教育。
對符合我省年度緊缺急需人才引進指導目錄的臺灣高層次人才,可引進到事業單位工作,直接考核入編。
依托人才中介等機構招聘來閩工作的臺灣優秀博士、碩士和本科畢業生,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的獎勵補助。
鼓勵臺灣地區投資者以及建筑師、文化創意團隊等參與我省特色小鎮、優勢特色農產品開發、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含農房整治)、美麗鄉村等方面的鄉村生態宜居建設項目。
深化閩臺文化交流:
繼續面向臺灣同胞開展福建省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評選。
對臺灣圖書進口業務建立綠色通道,簡化進口審批流程。
鼓勵未來過大陸的臺灣同胞來閩參訪交流,邀請單位提供相應接待便利服務。
臺灣地區投資者可在我省設立大陸方控股的演出團體,獨資設立演出場所經營單位。
鼓勵臺灣機構與我省開展廣播電視、電影電視劇等方面合作。
鼓勵臺灣同胞和臺灣高校、民間社團參與我省有關文化工程項目、文化活動和學術研究。
方便臺胞在閩安居樂業:
相關服務管理機構應將臺胞證作為身份認證的有效證件,逐步實現電子臺胞證與大陸居民身份證同等使用。
臺灣同胞子女在閩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由居住地設區市教育主管部門統籌安排就學。
支持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申請我省各市、縣(區)的公共租賃住房,合理設置申請條件面向臺灣同胞開放。
臺灣同胞在閩購買自住用房的首付比例、辦理時限、貸款申請等享受當地居民同等待遇。
在閩工作的臺灣同胞可按照規定參加“五險一金”,享受與當地居民同等勞動保障待遇。
在閩臺灣同胞與福建居民享有同等醫療服務待遇。在閩臺灣同胞的子女享有與福建居民同等的預防接種服務。
臺灣同胞在閩申請小額信用卡,可憑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臺胞證(有效期在1年以上)、在職單位出具的工作證明,前往銀行業機構辦理。
在閩工作臺灣同胞可參評我省各級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青年五四獎章等榮譽稱號。
支持臺灣同胞和相關社團在閩參與扶貧、支教、公益、社區建設等基層工作,符合條件的臺灣同胞可通過選聘擔任我省人民陪審員、調解員、仲裁員、監督員、法律顧問和執行村(社區)主任等。
(措施具體內容請見福建省委臺灣工作辦公室、省政府臺灣事務辦公室官方網站http://www.fj.taiwan.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