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齊聚一堂,探討“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柯涵 攝 海西晨報訊(記者 陳佩珊 通訊員 林險峰王育偉)15年前,為應對社會轉型期日益繁復多樣的矛盾糾紛,將糾紛化解由傳統突擊式、運動式、救火式轉入科學化、規范化、多元化軌道,來自廈門立法、司法和法學研究領域的一群有識之士,倡導和推動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立法。 2018年6月3日,相似場景再一次呈現。一場題為“新時代‘楓橋經驗’與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研討會由市法學會組織,在觀音山乾庫公司法務部隆重舉行。曾經參與推動廈門立法的多名親歷者再聚一堂,共議深化和打造新時代特區“楓橋經驗”,成立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研究會,強化理論支撐。 緊跟時代 要不斷地創新和完善 推動機制進一步發展 15年前,對多數人而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是個陌生詞,甚至有人覺得,“多元化”的提出不過是將事情復雜化。為了讓大家明白、接受,市司法局原局長沈恒斌等人做了大量工作。 2005年10月26日,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在全國率先表決通過了《關于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決定》。《決定》實施10年后,《廈門經濟特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促進條例》頒布實施,成為全國第一部促進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的地方性法規,探索出廈門特區的“楓橋經驗”,在全國相關會議上多次被介紹。 沈恒斌等人被視為具有超前意識的一群人,但在3日召開的研討會上,他們都笑稱自己落后了。“互聯網新時代,不進則退,廈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建設必須緊跟時代步伐”,這成為各方共識。 圍繞何為新時代“楓橋經驗”,與會者展開了激烈的討論。在廈門中院研究室副主任黃鳴鶴看來,新時代“楓橋經驗”就是多元化+綜合治理,實現糾紛解決的共商共治共享。他強調,糾紛化解與治病同理,治“已病”的同時,也要治“未病”,注重糾紛預防機制的建立。 “多元化實務有了長足發展,但還要不斷創新、完善。”作為廈門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倡導和推動者之一的沈恒斌希望大家緊跟時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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