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日報訊(記者許曉婷黃璜通訊員劉武峰鄭錦陽)喝酒到凌晨3時,只休息了4個小時,便渾身酒氣地開車上高速。10日上午,在廈門收費站入口,醉駕司機楊某被廈門高速交警支隊一大隊三中隊民警及時攔下。他將被依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取,還將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當時,民警正在該路段開展酒駕醉駕毒駕專項整治。見前方正在設卡攔查,一輛閩D牌照的小車突然慢了下來,欲走還停,形跡十分可疑。民警立即示意該車靠邊接受檢查。司機開窗后,民警就聞到了一股酒氣。果不其然,經酒精呼氣檢測,楊某體內的酒精含量已經達到了醉駕標準。 楊某坦言,他和朋友在集美灌口鎮的一家大排檔喝酒,一直喝到10日凌晨3時。睡了一會兒,早上7時許,楊某便開車從灌口送朋友到廈門北站,本以為經高速公路開回同安不容易被查,誰料剛上廈門收費站入口就被逮了個正著。 提醒 高速交警提醒廣大市民群眾,酒駕醉駕是嚴重的交通違法犯罪行為,極易引發交通事故,飲酒后務必休息好,確保沒有酒精殘留才能開車上路。近期交警部門將持續嚴查嚴打酒駕醉駕毒駕等違法行為,請廣大駕駛員切勿心存僥幸,以身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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