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法院發動群眾力量 讓“老賴”無處藏身
2018-06-12 08:20:40黃榮亮?來源: 廈門網 責任編輯: 段馬水 我來說兩句 |
分享到:
|
突擊 周末在家睡覺 “老賴”被帶回法院 上周六上午,思明法院執行局的法官和法警集結、分配任務后,兵分五路,分赴島內外15個地點,執行人員現場執行、調查現場、查封房產、張貼傳票等。 當日中午11時許,其中一組法官和執行干警來到位于湖里區的某小區,找到“老賴”方某的住處,法官敲門5分鐘后,門才被打開。方某還在睡覺,法官給了他5分鐘時間洗漱,之后將其帶到思明法院,準備對其采取拘留措施。 據了解,2012年,方某與人合伙開公司,按照合同約定,三方應共同承擔1200萬元的投資資金,但支付部分資金后,方某并未在約定時間內將余下的投資款付清,由此產生合同糾紛。方某的合伙人曾某將他告上法庭,思明法院于2013年12月2日做出民事判決,要求方某支付相應的投資資金,但方某并未履行。2014年7月,合伙人曾某向思明法院申請執行,要求方某支付違約金,方某仍未履行。 當天中午,方某被執行法官帶回法院后,表示愿意履行,并給出還款方案。隨后,合伙人曾某到現場接受和解,以方某現居住房房產作為執行擔保。因為方某該套房產產權是夫妻雙方共有,需事先征得方某妻子同意;方某妻子隨后到法院,了解情況后,表示愿意提供房產做擔保,雙方最終達成和解,和解金額為408萬元。 懸賞 提供“老賴”線索 舉報人獲萬元獎金 “老賴”闕某涉及民間借貸糾紛,法院做出民事調解書,判處闕某與另一名借貸人償還本金和利息38萬余元。 2014年12月15日,申請執行人向思明法院申請執行,該院依法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但對方并未履行,該院隨即查封闕某名下位于湖濱六里一套房產。 根據思明法院調查,執行期間,闕某仍然有入住星級酒店和高消費行為,于是對他發出拘留決定書,并傳喚到庭。然而,闕某仍然不來法院處理,執行法官到闕某戶籍地尋找,他已不在該處居住。 今年5月份,申請執行人請求思明法院發布懸賞公告,該院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懸賞10000元,查找闕某的下落,申請執行人及其律師也在微信朋友圈里傳播這一懸賞信息。 思明法院公布的舉報電話接到一個陌生來電,向執行法官舉報了闕某的行蹤。執行法官立即與法警趕往現場,通過物業人員進入闕某的住處,當場向闕某出示拘留決定書。在被送去拘留的路上,闕某才開始害怕,不斷聯系還款事宜。隨后,闕某的家屬及擔保人趕來法院,先行還款10萬元,并提出了還款方案。 目前,思明法院已經為提供線索的舉報人支付了10000元賞金。 |
相關閱讀:
- [ 06-11]美麗中國我是行動者 廈門思明辦環保主題宣傳活動
- [ 06-11]思明區首屆文化遺產藝術生活節舉行
- [ 06-09]屋頂成“戲臺”見人也不怕 思明南路一居民樓老鼠猖獗
- [ 06-08]思明區首屆文化遺產藝術生活節明后天將在中山公園舉行
- [ 06-05]源于思明走向全國 何厝小學小隊員英雄事跡曾被拍成電影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